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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让消费市场和谐有序
2018-08-23 09:00:03 来源:吉林日报
拓宽信用监管渠道,充分发挥消费投诉公示在创建工作中的作用。推进长春和通化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操作便捷、内容优化、程序规范、渠道多元、影响广泛的消费投诉公示机制。

让消费市场和谐有序
——聚焦“放心消费在吉林”

长春市绿园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张贴杜绝霸王条款的宣传海报。资料图

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推进会现场。资料图

8月2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推进会在长春举行,会议总结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印发一年来我省开展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年来,我省以“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评价”为原则的“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成果如何?凭借着各部门合力推动,我省消费市场发生了哪些变化?下一步,“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将如何向纵深发展?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一起聚焦“放心消费在吉林”。

以消费者满意度为向导

“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激发市场活力

高品质生活呼唤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成就高质量生活。

据了解,在我省至少有25个部门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不仅是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市场经济结构调整,加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促进消费者的科学理性消费能力和维权意识得到有效提升,消费领域各行各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得到明显强化,社会的消费环境会大大改善。同时,通过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将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提升供给质量,以供给创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为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之前我在商场买东西,不确定可不可以退,现在知道这家商场是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公告栏上还贴着线下销售商品7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承诺书,我觉得心里有底了,消费者的权益有了保障,购物更放心了。”8月2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推进会开始前,参会代表参观了长春市两家“放心单位”创建单位,在欧亚新生活商场,长春市民周女士接受采访时笑着说了上述一番话。

而在长春市绿园区万福关东文化商业街“欧尚”服饰店店主张女士眼中,“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商家来说,都是一种保护,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幸福感得到极大提升,带来了“双赢”的效果,“现在我加入参创单位,推行线下商品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不但没有给日常经营带来压力,反而给我吸引来许多回头客,顾客消费没有了后顾之忧,也提升了我的销售额。”

“我们应积极发挥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主力军的作用,通过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谈及“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玉成这样说。

多措并举 协调推进

“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初显成效

去年7月,省工商局联合中省直24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一年来,全省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如长春明确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15项重点工作任务;吉林、四平、白山、白城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首要任务,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凝聚更大合力;辽源结合“消费满意在辽源”活动,努力实现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吉林和通化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及绩效考评体系;松原建立了放心消费创建QQ群和微信工作群,指导全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延边率先倡导线下经营者承诺无理由退货制度;长白山、梅河口、公主岭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全省各地以开展创建活动为契机,充分运用工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它大众传媒等载体,面向经营者、街区、维权服务站和地方领导、社会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以长春市绿园区新奥蓝城社区为例,今年年初以来,长春市工商局绿园分局的工作人员进驻到社区,帮助建立12315联络站,以万福商业街为中心,辐射周边市场主体,通过打造放心消费示范街,大力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利用微信群、QQ群等新兴网络媒体,工商分局将消费维权网上服务平台与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对接,绿园工商维权公众号与社区微信工作群对接,将消费维权工作融入社区日常工作,逐步实现‘消费维权一次不用跑’的工作目标。”新奥蓝城社区书记赵蕊说。

同时,全省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充分凸显地方特色,提升了经营者的参创积极性。省工商局在全国第二个出台了倡导推行线下销售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各级局在开展创建活动中,积极引导和指导经营者建立完善自律制度,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截至目前,全省参创单位达3.1万户,已经有1200余户达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聚势谋远 全力推动

“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将向纵深发展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我省将继续遵循“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评价”的创建原则,全力推动“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当前,全力推动在每个县(市、区)分别创建8个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同时提前谋划,做好2019年在每个县(市、区)分别创建1个放心消费示范商圈(街区)的准备工作。

下半年,我省将加大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执法力度,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组织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狠抓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专项执法。

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机制,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度。检查督促经营者履行商品服务质量义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负责和赔偿先付制度,监督落实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并按照省工商局局关于倡导推行线下销售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鼓励引导线下商品销售者自愿承诺履行无理由退货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骨干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带头作用。

加强12315平台建设,扩大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覆盖面,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和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定期数据分析,及时发布提示,切实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建设放心消费创建网络平台,公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服务体系,实现绿色、便捷、共享的“线上诚信指引、线下放心消费”模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消费者满意。

拓宽信用监管渠道,充分发挥消费投诉公示在创建工作中的作用。推进长春和通化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操作便捷、内容优化、程序规范、渠道多元、影响广泛的消费投诉公示机制。

当前,“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正在有序推进中,依托全省上下的合力共建,消费者满意、商家舒心、消费市场和谐有序的美好愿景正在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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