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日出台《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当地企业环境信用将在全国率先实现动态评价。
《方案》改进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方式,变年度评价为动态评价,大大增强评价时效性,探索解决目前全国各地在开展环境信用评价中普遍存在的一年一评,评价结果滞后,无法反映企业当前环境信用状况的问题。
2018年12月21日,福建省首次开展企业环境信用应约评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按照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函告申请,对24家银行授信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评定出最新企业环境信用等级。环境信用应约评价是一项重大创新,是开展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的最大亮点,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信贷参考,还可应约为海关认证、政府采购、部门评优等提供信息支持。
“企业环境信用实现动态评价,完善了联合奖惩机制,有助于金融部门快速、全面掌握授信客户环境信用状况,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行可随时根据客户授信需求申请应约评价,并将根据企业最新环境信用评价对企业进行差异化授信,为诚信企业“开绿灯”,对不良企业“亮红灯”,斩断污染企业资金链条,积极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领域客户。
据了解,福建省早在2016年就启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年度发布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守信企业时时得益,失信企业处处受限。”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彭守虎表示,通过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倒逼力量,越来越多企业从“要我减排”变为“我要减排”,激发了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的内生动力,提高了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效率。
但是,由于条件所限,原来评价采取人工采集数据、年度评价的方式,存在覆盖范围较小、评价程序环节较多、评价过程历时较长、评价结果更新滞后等问题。“比如,银行要对企业贷款前,拿到的只有企业上一年度信用等级,对最新的状态并不知晓,不利于精准掌握企业实时风险。”彭守虎说。
据他介绍,新的评价方式改变信息滞后状况,变“过去时”为“现在时”,在时间界定上更具有时效性。这得益于福建率先打造的智慧环保“生态云”平台,福建整合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信息,实现数据采集自动化。评价指标更加优化,违法信息统一归集到行政处罚指标中,合理解决了原指标重复扣分问题。
《方案》还完善了信用等级修复机制,明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对实施有效整改达到升级条件的企业,可向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交调整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生态环境部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对其予以重新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复和调整。“这就意味着,如果污染企业整改达标了,评价等级也不用等下一年才能‘平反’了。”彭守虎说。
另据了解,《方案》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联合出台,将对评为环保诚信企业实施绿色金融支持、行政许可优先、减少检查频次等激励措施;对评为环保不良企业实施相应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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