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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里彪:“四个协同”推进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9-07-26 09:56:47 来源:新华信用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综合规划处副处长余里彪表示,应当实现规划协同、信息协同、监管协同和市场协同,推进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9年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协同推进大会25日在北京成功举办。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综合规划处副处长余里彪表示,应当实现规划协同、信息协同、监管协同和市场协同,推进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余里彪说,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信用体系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保障。五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成就斐然,为协同推进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余里彪建议,协同推进京津冀信用建设,可在四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协同推进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当实现规划协同。“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京津冀信用建设应当有全区域“一盘棋”的规划,还要有适用于三地的统一的标准体系和规范规则,实现类似“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一样的效果。

二是协同推进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当实现信息协同。信用信息是信用建设的基础设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信用信息的协同,就没有信用建设的协同。因此,搭建京津冀信用信息协同共享平台很有必要。

三是协同推进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当实现监管协同。在信息协同基础上,应当以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探索建立京津冀信用信息互认机制,通过京津冀三地联动,增加共同确认的失信主体的失信成本,达到“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的目的。区域信用信息互认将为全国信用信息互认提供有益经验。

四是协同推进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当实现市场协同。目前,我国信用服务市场还不够大,各地方信用服务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异。联合京津冀三地信用服务市场,形成合力,有助于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也有助于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一支市场化的有生力量。

据悉,2019年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大会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办,北京信用协会、天津市信用协会、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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