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诚实守信的服务和经营环境,江苏省连云港市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医保信用承诺和医药价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相关单位及医保从业人员做出信用承诺,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继续执行既有的医药价费公示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有价费皆公示,无公示不收费”。
《通知》要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相关单位及医保从业人员做出信用承诺,承诺诚信合规使用医保基金并坚决做到:不为参保人员空刷、多刷医保卡;不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提供便利;不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做到明码实价,价格公示要素齐全,标签价与商品相一致等。
“为积极稳妥落实这项制度,我们已先行选择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承诺,即在店堂结算台等醒目位置悬挂承诺书。”连云港市医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信用承诺将纳入医保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后期逐步实现网上承诺、动态更新,网上公开。“对发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行为的,我们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管理。”
建立健全药品经营企业明码标价制度和医疗机构“阳光收费”制度是新组建的医疗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继续执行既有的医药价费公示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进一步做细做实,避免形式主义,不断与时俱进提升管理水平。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公示方法,总体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方便查询,切实做到“有价费皆公示,无公示不收费”。同时,各药品零售企业要做到“明码实价”,价签与货品相对应,会员价格优惠、打折的高等优惠促销活动应以标示价格为基础并公示,不得虚假打折。
该负责人表示,信用承诺和医药价格明示制度的推行,是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真正实现了监管关口前移,在确保医药机构诚信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同时,能进一步拓宽我市医保基金监管渠道,提高监管效能。“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各信用主体积极实行信用承诺,自觉守信践诺,切实营造诚实守信的医药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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