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南京对医疗卫生领域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2019-09-18 09:29:18 来源:新华网
南京市卫健委近日出台“南京市医疗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等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
南京市卫健委近日出台“南京市医疗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等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
据南京市卫健委介绍,医疗卫生信用分类从高到低分为“诚实守信”(A级)、“信用良好”(B级)、“一般失信”(C级)、“较重失信”(D级)、“严重失信”(E级)等五类。对信用较好的信息主体,坚持自律为主、监管为辅的原则,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享受激励措施。对信用较差的信息主体,将加强监管。
根据监管办法,信息主体的负面信息包括: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或者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情节严重情形处罚;采用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手段招徕患者,且拒不整改;医疗卫生人员行贿受贿或者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定,被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追究责任或者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或者其它安全事故等一共十九方面。
南京市卫健委表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开展医疗卫生信息主体“红黑名单”认定和管理,报送红黑名单信息,并归集到南京市公共信用管理平台。医疗卫生守信“红名单”原则上从诚实守信(A级)中产生,并按照国家医疗卫生守信“红名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严重失信(E级)的信息主体将列为医疗卫生失信“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和省失信“黑名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相关文章
- 安徽芜湖:“容缺受理” 信用便企 2019/09/18
- 2019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2019/09/18
- 全国物资再生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的通知 2019/09/1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送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2019/09/17
- 南京建立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 2019/09/17
- 《信用修复机制》政策梳理
- 中国商务信用联盟商务诚信论坛暨第二次...
- 2019年两会“信”相关
- 信用生活 奋进中国
- 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多重要?这些法律草...
- 第七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暨“互...
-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
- 诚信建设万里行
- 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
- 第七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暨互联网+...
- 中国商务信用联盟成立大会暨商务信用建...
- 聚焦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指导意见
- 信用助力慈善还需法治护航
- 国富泰邀您乘坐G2017高铁 201...
- “诚信春运”:让回家的路更加温暖
- 聚焦2017电商诚信新进程
- 2017中国商业特许经营信用体系建设...
- 第六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成功在京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