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登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工作积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若干措施》,组织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暖心人”“贴心人”“守护人”,保障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信用权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包容审慎,做企业复工复产的“暖心人”
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合同违约、金融债务违约、未及时缴纳税款等失信行为的中小微企业,审慎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适当设置一定宽限期,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达成暂缓履行或分期履行等和解协议。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的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轻微偶发失信行为,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履职纠错,一般不纳入失信名单,不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全县各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党组织积极履行信用修复工作职责,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开设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安排专人主动对接,帮助企业及时上报信用修复资料,做好信用修复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信用环境。
加大金融扶持,做企业复工复产的“贴心人”
金融部门党组织积极与兰州市金融管理单位对接,鼓励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推广信易贷等信用贷款产品,提升信用贷款比例,提高信用贷款额度,降低信用贷款利率,为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引导各类政策资源和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聚集。特别加大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加大线上信用贷款发放力度,促进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深化告知承诺制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改革,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容缺受理等多项便利措施,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复工复产中确实需要的证明事项,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承诺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缓解企业复工增产的困难。
加强信用监管,做企业复工复产的“守护人”
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的行政性、行业性、市场性等奖罚政策规定,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重点加强对医疗、药品、食品、运输等领域的信用监管,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借疫情发布违法广告等严重失信行为,曝光典型案例,依法予以公示,依法依规实施惩戒,从严实施信用修复。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圆满完成防疫防控救治任务、紧急生产建设任务、物资保障供应等工作,以及在捐款捐物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及时收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列入永登县“红名单”,作为联合激励对象,在行政审批、财政性资金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实施联合激励,给予相应优惠优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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