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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0-07-21 09:09:25 来源:信用中国
打造全国一体化平台的省级节点。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枢纽,建立一体化归集共享机制,初步实现信用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7714号),深入推进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全面提高全省信用信息归集质量,规范信用信息社会化服务,有效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近日,省信用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20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我省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坚持4点工作原则。一是顶层设计,统筹整合。二是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三是统分结合,兼容并包。四是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明确我省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的4项主要任务。一是打造全国一体化平台的省级节点。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枢纽,建立一体化归集共享机制,初步实现信用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高质量信用档案。统一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制定全程数据质量管控标准规范,从数据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连续性、覆盖率、关联率、重错码率等方面进行数据质量控制,建立全省统一信用信息档案。三是全面发挥平台支撑信用应用服务能力。推进全省统一的基础信用信息服务,推进全省统一的管理业务协同,鼓励应用服务创新。四是构建信用研究和安全运维支撑体系。提升省市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水平,建立长效安全运维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2020年我省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实现3 个设区市一体化归集处理及相关业务试点;2021年全面推开,实现13 个设区市全覆盖;2022年完善业务流程及制度规范,优化提升系统功能,形成较为完善的省市一体化信用信息应用与管理运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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