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将于10月1日施行
2020-08-06 09:06:21 来源:信用中国
力于完善和规范江苏省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多层次信用服务体系,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为各行业和企业提供优质信用服务,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出台了《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致力于完善和规范江苏省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多层次信用服务体系,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为各行业和企业提供优质信用服务,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管理办法》共分为6章29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目的、信用服务机构定义、办法适用范围,明确了省和设区市社会信用管理部门职责。第二章信息申报,规定了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的具体流程和条件,规定信用服务机构在备案时所提交的材料或备案证书记载事项的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建立退出机制,并对退出后的信用信息处理做了明确规定。第三章信用监管,明确了信用服务机构存在信用报告未能真实反映企业信用状况、一年内因信用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其他不规范经营行为等行为的需约谈或者书面通知整改,存在信用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尽职调查不到位导致出具的信用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以不正当手段采集信用信息的、泄露国家秘密、服务对象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行为的要记入失信行为实行信用联合惩戒的行为。第四章行业自律,明确信用服务机构及专职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不得挂靠和出借,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泄露个人隐私信息,要求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和信用报告在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相关网站公示。第五章行业发展,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资质认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优先采用经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产品,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建立行业组织,加强自我管理约束。第六章附则,明确了解释主体和施行日期,同时废止2008年的管理办法。
相关文章
- 广东广州:预计今年底20万名家政服务员将纳入平台诚信登记管理 2020/08/06
- 八部门:研究建构直播账号信用评价体系 2020/08/06
- 全程留痕 责任可溯 湖北“互联网+监管”平台启用 2020/08/05
- 山东省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的通知》 2020/08/05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 2020/08/05
- 2020年将加快《社会信用法》立法工...
- 信用时代 鉴往知来—国富泰2019年...
-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政策梳...
- 第八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在京成功举...
-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
- 《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
-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 第八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即将在京召...
- 《信用修复机制》政策梳理
- 中国商务信用联盟商务诚信论坛暨第二次...
- 2019年两会“信”相关
- 信用生活 奋进中国
- 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多重要?这些法律草...
- 第七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暨“互...
-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
- 诚信建设万里行
- 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
- 第七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暨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