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全国12家信用社团组织联手对严重失信会员单位实施行业和社会性惩戒
2020-09-29 09:47:32 来源:新华信用
近日,全国12家信用社团组织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将对所属的严重失信会员单位(含信用服务机构会员单位和其他类型会员单位)实施行业和社会性联合惩戒。
近日,全国12家信用社团组织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将对所属的严重失信会员单位(含信用服务机构会员单位和其他类型会员单位)实施行业和社会性联合惩戒。
该备忘录由北京信用协会、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广东省信用协会和天津市信用协会共同倡议,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吉林省信用促进会、河北省信用协会、浙江信用协会、哈尔滨信用协会、大连市信用协会、淄博市信用协会、温州信用协会等作为首批参与单位共同参与,旨在进一步加强会员诚信自律,助力各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根据备忘录,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会员单位,各信用社团组织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采取社会公示、拒绝吸收联合惩戒对象为本会会员、已经是本会会员的给予除名,以及向本地有关政府部门通报联合惩戒对象失信信息等联合惩戒措施。严重失信会员单位改正失信行为、完成信用修复后,各信用社团组织可根据备忘录予以解除联合惩戒。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提出,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对于严重失信主体,要加强行业性和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据悉,以信用社团组织为主体、对严重失信会员单位实施行业和社会性联合惩戒,在全国尚属首次。对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和行业诚信自律、加大失信主体经营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等,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相关文章
- 十一假期 当心预付式消费陷阱 2020/09/29
- 公法视域下的信用承诺及其规制研究 2020/09/29
- 20余家平台联动网络诚信“云宣誓” 2020/09/29
- 李克强开会部署: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020/09/29
- 吉林白城:推动科技相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地生根 2020/09/29
- 我国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纪...
- 2020年将加快《社会信用法》立法工...
- 信用时代 鉴往知来—国富泰2019年...
-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政策梳...
- 第八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在京成功举...
-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
- 《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
-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 第八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即将在京召...
- 《信用修复机制》政策梳理
- 中国商务信用联盟商务诚信论坛暨第二次...
- 2019年两会“信”相关
- 信用生活 奋进中国
- 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多重要?这些法律草...
- 第七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暨“互...
-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
- 诚信建设万里行
- 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