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获悉,为加快开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开封市于日前制订相应实施方案,全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据悉,按照实施方案,开封市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3个环节的信用监管。
在加强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方面,开封市将建立健全信用承诺机制、探索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积极推广信用报告应用。其中,将把申请人承诺信息、践诺行为信息等记入信用档案,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按规定实施惩戒。
在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方面,开封市将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行业信用监管评价、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其中,行业主管部门将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基础上,以行业信用监管评价(预警)结果为依据,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对监管对象分级分类,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状况好的市场主体,实施降低检查频次等监管措施,力争做到无事不扰;对信用状况不好的市场主体,实施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增加检查事项等监管措施。
在加强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方面,开封市将建立健全奖惩对象认定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实施重点领域市场禁入、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其中,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通报上级主管单位和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通报所在单位及相关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并可将信用记录作为任职考核、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外,开封市还明确了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建设共享水平、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等具体措施,持续加强信用监管支撑保障。
另悉,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开封市力争到今年年底,基本建立起信用监管体系,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行政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到2022年年底,全市信用监管体系全面建成,信用监管全面覆盖,行政监管水平大幅提升,信用成为区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 五部委开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随机抽查 2020/10/19
- 银川市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蓝皮书正式发布 2020/10/16
- 湖南长沙:“平安驾培、诚信驾培、品质驾培、智慧驾培”建设获市民点赞 2020/10/16
- 2020年9月份信用领域大事记 2020/10/15
- 王伟:以良善之治营造“诚信兴商”的社会环境 2020/10/15
- 我国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纪...
- 2020年将加快《社会信用法》立法工...
- 信用时代 鉴往知来—国富泰2019年...
-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政策梳...
- 第八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在京成功举...
-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
- 《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
-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 第八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即将在京召...
- 《信用修复机制》政策梳理
- 中国商务信用联盟商务诚信论坛暨第二次...
- 2019年两会“信”相关
- 信用生活 奋进中国
- 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多重要?这些法律草...
- 第七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暨“互...
-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
- 诚信建设万里行
- 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