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到信用7次,提到失信4次,释放重要信号!
二、关于完善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三)推动出台全国层面个人破产保护法律规范。浙江、广东等地部分企业反映,目前一些中小企业在办理企业类贷款时需要企业主等个人提供担保,有的甚至需要家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由于个人破产保护制度缺失,一些无力还款的诚实债务人面临被过度索债的风险,不利于再次就业创业。有的地方近期开展了个人破产立法先行先试,但在确保域外法律效力、搭建破产信息平台等方面需要国家层面给予明确制度指引和支持。建议推动出台全国层面个人破产保护法律规范,明确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和信用更新机制等,实现个人破产后有序退出和再生。(拟转办部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
三、关于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措施。部分督查组反映,一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多、认定宽泛,有的失信惩戒措施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企业列入失信名单容易,信用修复难,影响困难企业享受惠企政策,不利于企业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建议采取措施改善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不合理现象,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的文件,清理和修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处罚措施。(拟转办部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
(四)建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黑龙江省部分企业反映,2017年修改的《招标投标法》取消了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目前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参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加快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约束,督促地方严肃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拟转办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积极打通综合信用平台“数据壁垒”。浙江、湖北、广东、陕西、新疆等地有关单位反映,在探索建设地方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时,难以获得海关、税务、外汇等垂直管理部门和电网、电信等行业数据,导致平台数据不完整,不利于金融机构运用信息服务平台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建议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金融部门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供有力支撑。(拟转办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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