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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02-18 09:46:53 来源:天津日报
深化经济领域立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加强诚信建设,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明确构建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查询和应用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段春华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任务,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审议通过法规、决定18件,其中制定或修订法规12件,作出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3件,通过修改或废止法规的决定3件;听取审议23项报告,开展7项执法检查、6项专题调研;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1人次。

一、“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胸怀“两个大局”,把握“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举思想旗帜,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真信笃行、知行合一的能力。

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以坚毅的决心、坚定的态度、坚实的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充分展现人大作为、贡献人大力量。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深入一线火线,经受大战大考,积极投身抗疫情、保民生、促发展的斗争实践,更加深化了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的认识,在实现“双战双赢”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思想精髓,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运用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讲和交流研讨,进一步深化了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认识。按照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结合人大职能,制定工作计划,抓好任务落实。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领会深刻内涵,明确职责任务,坚定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和法律实施监督机关的作用。

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委会贯彻市委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压实部门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措施整体推进、逐项落实。举办7期专题学习培训班,深化认识,把握要求,增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各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合力促进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在市委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搞好组织推动,高质量完成市委交付的立法任务、监督事项和其他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实现党中央和市委人事安排意图。

二、立法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注重急用先行,突出地方特色,立好法、立良法、立务实管用之法,完成了一批重要的立法任务。

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专门作出决定,强调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支持并授权政府依法实施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动员全社会共同抗疫、共克时艰,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科学有序开展。在省级人大率先作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决定,聚焦捕、运、售、购、食各环节,建立全链条监管制度,对相关违法行为作出严厉处罚规定,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疫情防控经验制度化、规范化,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强化应急报告制度,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依法助力疫情防控。制定实施专项立法修法工作安排,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的法规。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

深化经济领域立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加强诚信建设,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明确构建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查询和应用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完善管理体制,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先行先试,加强开放合作,为促进示范区健康发展提供保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打包修改供电用电条例等法规,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根据法律授权,作出关于天津市资源税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

突出民生关切立法。养老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福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紧贴养老服务需求,修改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明确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服务的职责,鼓励养老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对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融合等作出了规定。适应道路交通安全新情况,在专题调研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强化车辆管理和道路通行制度措施,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垃圾分类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确立强制分类制度,对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作出规定,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管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用管用,制定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地区管理若干规定,规范分级管理,细化管控措施,推动绿色发展。着眼于盘活土地资源、强化耕地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启动修改土地管理条例。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为守护蓝天碧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制度防线。

创新社会治理立法。街道在服务群众、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定街道办事处条例,将“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工作机制转化为法规制度,理顺条块关系,明确分工定位,建立职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资源、力量下沉,促进形成党建引领、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为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在全国率先制定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强调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推动形成健康文明用网的良好氛围。制定宗教事务条例,促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制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深化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组织召开第七次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深入沟通交流,拓展协作领域,研究形成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意见。服务雄安新区建设,积极参与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立法。

三、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真监督、真支持上下功夫,在彰显刚性、注重实效上加力度,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持续升温,持久用力,确保各项监督有威有效。

常委会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走访基层企业、视察重点项目、召集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深入分析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加强政策协调配合,深化细化各项举措,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推动动能转换和产业升级,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听取审议了“十三五”规划执行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强调要准确把握发展大势,高水平谋划目标任务、重要举措和重大项目,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助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大数据是基础性战略资源。常委会对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充分肯定了取得的积极进展,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列清单、建台账,在加快数据共享开放、促进开发应用、健全安全体系等方面整改见效。听取审议了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强调要围绕城市功能定位和群众生活需求,拓展领域,提升能级,健全体系,大力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听取审议了文旅融合发展情况报告,指出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要求加快农机科技创新,优化装备产业结构,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听取审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守住底线红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华侨华人在津创新创业优化营商环境等,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

依法开展预算监督工作,推进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审议了预算、决算、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健全初审和日常报告机制,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强化对部门预算执行、转移支付下达、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等重点的持续跟踪监督,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提出要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实施意见,深化拓展内容,用好监督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

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发力。围绕污染防治,听取审议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报告,强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听取审议了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要求巩固成果、扩大战果,进一步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等重点,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让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积极探索区域协同、联合监督新方式,京津冀同步检查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并就涉及的共性问题和跨区域污染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共用、执法联动、协同治理。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听取审议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指出要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规范举债融资,强化动态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围绕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听取审议了进展情况报告,对增强内生动力、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等提出了要求。

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监督。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生态文明理念,及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两决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强调要不断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维护好野生动物生存繁衍的自然生态系统,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针对舌尖上的浪费行为,常委会进行了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酒店餐馆、高校餐厅、单位食堂等点位,督促有关方面加强常态化宣传教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为深入推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常委会再次开展执法检查,瞄准常出现的问题和易反复的难题,紧盯执法部门履行法定责任情况,指名道姓点问题,深挖细找查原因,一督到底促整改,推动各项规定要求落地落实。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广泛了解情况,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责任,持续推进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把校园建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听取审议了退役军人保障情况报告,指出要坚持服务优先,维护好合法权益,保障好工作生活,进一步形成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风尚。听取审议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报告,强调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要求系统治理、长效常治,以零容忍态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让老百姓安居、安业、安心。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维护法治统一。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理顺工作流程,细化各项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对5件政府规章和68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四、代表工作的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

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召开代表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健全工作机制,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

高质量做好议案建议工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加强沟通,充分论证,积极纳入立法、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83件议案,均已办理完毕。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深化代表建议两次答复、两次评价机制,健全前期交办、中期推动、后期问效制度,压实承办责任,加大全程跟踪督办力度,力求做到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双提升。992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促进了工作改进。

扎实推进“双联系”。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需要,综合运用线上互动、线下交流等多种方式,更加注重联系的效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围绕中心工作确定联系主题,积极宣传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工作要求,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好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建好工作平台,持续推进“一家一站一网一中心”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行。采取四级代表编组进站办法,与群众建立更直接、更紧密、更经常的联系,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立法内容,邀请代表分专题直接参与法规制定活动。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影响比较大的重要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一些专业性强的法规草案还听取了相关领域代表的意见。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促进了监督工作质量提升。制定工作办法,对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作出了制度规定。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制定实施年度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开通在线学习平台,为代表学习提供便利。落实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和征求意见制度规定,为充分履职创造条件。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履职情况记录,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五、自身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加大指导推动力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学会历史思维,培养历史眼光,增强历史担当。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交流,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完善规则制度,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保持机关风清气正。

常委会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合理安排常委会议题,适时调整会议组织形式,不断提高审议质量。严格请假制度,严肃会风会纪。注重履职能力提升,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参观考察等,加强宪法法律和各种新知识的学习。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工作机构主动适应新要求,勇于承担新任务,改进方式方法,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推进“刊网微”融合,密切与新闻媒体联系,注重全面报道、深度解读、系列追踪,讲好人大故事。加强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精心选题,细心论证,用心研究,发挥了智库作用。编印纪念我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文集。加强调查研究,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加强信访工作,推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增进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深入各区人大和基层联系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对民心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在实现各区人大全覆盖的基础上向乡镇街道延伸。制定加强和改进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意见,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促进作用更好发挥。举办区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人员培训班,提升能力水平,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极不平凡,我们共同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常的历程,共同经受了一场极其难忘的考验。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群众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的立法还需要加强,跟踪监督的力度还需要加大,代表作用发挥的机制还需要完善,机关干部的专业素养还需要提升。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新起点上开启新征程,向着新的奋斗目标进军。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适应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牢记人大及其常委会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彰显制度优势上保持定力,在服务全市大局上精准发力,在狠抓工作落实上沉心聚力。带头弘扬宪法精神,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切实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从工作实际出发,区分轻重缓急,精细精准立法,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更好发挥补充、先行、创制作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若干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土地管理条例,作出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围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制定中医药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修改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围绕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法办法、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修改燃气管理条例、消防条例。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动物防疫条例。围绕人大自身建设,制定区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改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适应改革发展要求,加强调研论证和法规立项,努力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重点项目为牵引,继续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立法。

三、切实加强监督工作。把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结合起来,突出问题导向,完善方式方法,让监督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强化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推动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十四五”重大项目及相关政策措施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报告,检查知识产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畜牧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加强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的监督。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大清河水系综合治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节约用水等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聚焦城市治理现代化,持续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聚焦民生保障,听取审议人才工作、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健身工作等报告。聚焦法治天津建设,听取审议“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知识产权审判、未成年人检察等报告。落实监察法要求,听取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紧扣法定责任、重要制度、关键措施的落实,综合运用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形式,持续增强监督威力。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健全信息平台功能,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四、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更好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代表工作进一步活起来、实起来、严起来。坚持“双联系”制度机制,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创新方式,更加紧密、经常性地联系群众。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依法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统筹做好代表视察、调研等工作。高质量办好代表议案。深化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机制,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满意度。强化组织实施,提高代表培训质量,增强履职能力。建设选民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依法指导做好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四史”学习教育,持续加强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强化履职意识,进一步提高审议水平。坚持学习培训班制度,办好专题讲座,自觉补课充电,增强履职本领,努力成为行家里手。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职能作用。加强理论研究,用好调研成果。促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融合发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建设模范机关。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新目标令人鼓舞,新征程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干事创业,拼搏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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