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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获审议通过
2021-03-31 09:21:34 来源:内蒙古日报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将信用监管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夯实了公共信用监管的法治基础。


3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波、李荣禧、廉素、张院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郑宏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列席会议。

此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将信用监管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夯实了公共信用监管的法治基础。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守信践诺、诚信履约机制,不断提高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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