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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信用信息平台筹建 将上报国务院
2013-05-15 09:21:26 来源:经济参考报
酝酿多年的“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已基本定稿,近期将上报国务院。规划中明确提出建立国家级信用信息交换平台。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酝酿多年的“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已基本定稿,近期将上报国务院。规划中明确提出建立国家级信用信息交换平台。

“今年春节后召开了最后一次专家论证会,会后又根据最终的论证修改意见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做了部分修订,目前已经基本定稿,准备近期上报国务院,相信不久后就会出台了。”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据了解,此前是由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并曾在2011年就规划草案内容征求过意见,当时分歧较大。去年起改由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共同牵头组织联席会议机制,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十几个部门都参与研究讨论,并将规划改为2013-2020年中长期规划。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最近一年来,联席会议召集专家、业内人士、地方政府代表等开了十几次研讨会,反复研讨,从顶层设计和实践操作各层面进行论证。“此次修订,相较于此前人民银行版本,框架和内容都做了非常大的改动。”

据悉,最终形成的规划内容,从政务、商务、司法、社会四大领域规划信用体系建设,并在反复论证研究之后,明确提出由中央部门牵头建立一个国家级信用信息交换平台,解决各部门、各地方信用信息分割不联网的问题。此外,规划纲要还明确要求各行业、各地方都要建立各自的信用征信系统。

事实上,随着信用体系建设的急迫性日益凸显,近年来已有不少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信用建设领域的指导意见或部门级规划,如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建设、商务部的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信部的电子商务信用建设等都有指导文件。

“但是,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毕竟不是一个或几个部门的事,需要从国家层面统筹设计。因此,国家级总体规划意义重大,可以说是我国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因为信用体系涉及面非常宽,国家层面的总体规则和原则是很有必要的。

一个重要的背景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诚信缺失现象普遍出现。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其中因产品质量低劣、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另据有关研究机构数据,我国企业坏账率高达1%至2%,远高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0.25%至0.5%的水平;我国每年签订约40亿份合同,履约率仅50%。

征信成本过高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国内信息的开放和质量,安全和便利程度,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这直接推高了国内企业征信成本。”韩家平说。

据介绍,想要了解一家企业的信用状况,最有力的信息就是在银行登记的信贷记录、付款记录、财产抵押情况、法院诉讼情况,而了解这些信息对于国内单个企业来说难度太大。目前只有人民银行建立了企业和个人信贷登记系统,但只对银行开放,其他企业和个人无法查到。

另外,即使是企业在工商登记时注册的信息,也不是能够免费拿到的,不少省份查询需要收费,查询一次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这笔费用对于需要查询多家交易方信息记录的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再如财产抵押之类的信息,由于房地产、汽车和一般设备在不同系统登记,全国也不联网,因此也很难查到。

有分析认为,中国企业失信的代价太低,而征信的成本又太高。打破信息封闭、实现信用信息公开联网以及加大对失信的惩处力度,是解决当前社会失信严重的关键所在。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国家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将各部门各地方的信用信息整合在一起。专家表示,这有助于打破目前的信息分割局面,实现信息高效查询和共享。但据了解,规划中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仅限于政府层面,还未涉及向企业及公众公开,因此也被专家认为对于遏制失信效果有限。

专家指出,信用信息的披露和公开分为四个层面,即政府公共信息、行业同业信息、信用服务机构商业信息、企业等经济主体自身的信息。但是,目前我国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仍停留在前两个层面,与信用体系发达的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新年认为,规划只是一个基本框架和发展方向,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信用体系建设都是一个长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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