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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同仁堂违法广告遍布 误导消费者屡查不改
2013-07-29 09:08:33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7月26日讯 近日,一则“南京同仁堂痔疮止血颗粒存在严重欺骗,在重庆被暂停销售”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

中国网7月26日讯(记者 王菡平)近日,一则“南京同仁堂痔疮止血颗粒存在严重欺骗,在重庆被暂停销售”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

中国网财经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南京同仁堂该款药品的违法广告并非局限于重庆一隅,大江南北都可觅其踪迹,5年来22次遭到地方监管部门查处,其中3次被暂停销售。

虚假药品广告扰乱社会秩序,危及病人健康及生命,一直是监管部门打击的对象。一位业内人士称,南京同仁堂作为脱胎于“同仁堂”老字号的现代企业,这种对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态度,实在让人惊叹。

误导欺骗消费者 重庆暂停销售

重庆药监局本月15日发布的公告显示,痔疮止血颗粒的主要功能为清解湿热、凉血止血、用于痔疮少量出血,但南京同仁堂却在广告中宣称,“无论多么严重的痔疮,吃同仁堂痔疮止血颗粒,只需用水冲一杯下肚,立刻不痛,不痒,舒舒服服就能把豆大的痔疮治干净,效果和手术一样好”。

该局认为,该药品长期多次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并以患者名义或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和促销药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并且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因此决定对其在辖区内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然而,这并不是南京同仁堂痔疮止血颗粒首次在渝被查广告违法。今年4月份,该款药品广告以同样的原因上榜该局违法药品广告“黑名单”。

违法广告劣迹斑斑 5年22次上黒榜

事实上,在渝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仅是南京同仁堂痔疮止血颗粒多次广告违法的一例。中国网财经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大江南北都可觅其违法广告踪迹,近年来屡遭地方监管部门查处。

2013年以来,该药品不仅在重庆两次被查广告违法,而且还在福建、海南两省三次上榜违法药品广告名单。福建药监局指出,其广告违法内容为“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2012年,南京同仁堂该款药品先后在广东、山东、安徽、天津、云南等省市被公开通报广告违法。

在2012年济南市的定期违法药品广告通报中,南京同仁堂痔疮止血颗粒更是连续五次榜上有名。同样,其违法内容为“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的内容,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南京同仁堂该款产品的违法广告22次遭到地方监管部门查处,其中3次被暂停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在全国多地发布“篡改经审批的内容、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任意扩大药品适应症范围”的广告,南京同仁堂该款产品的广告批准文号已于2012年5月被撤销。

资料显示,南京同仁堂前身是北平同仁堂京都乐家老铺南京分号,于1926年在南京开业,1998年改制后使用现名,之后成为南京医药(4.57,0.09,2.01%)的全资子公司。

2011年12月,南京医药将南京同仁堂全部股权转让给其40%参股公司南京医药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尽管南京同仁堂与北京同仁堂一脉相承,但两者的发展现状不能同日而语。记者从公开数据查询到,南京同仁堂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5亿元,净利润仅有171.67万元;北京同仁堂的上述两项数据分别为37.85亿元、3.43亿元。(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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