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企业信用 > 正文
分享到:
    
保安协会以侵犯服务标志为由 告天猫商户侵权
2013-11-22 10:39:12 来源:中国质量报
近日,中国保安协会以侵犯服务标志的著作权为由,将多家天猫商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本报讯 (汪芬丽 曾祥素)近日,中国保安协会以侵犯服务标志的著作权为由,将多家天猫商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原告中国保安协会诉称,其是全国性保安服务行业组织。根据2009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原告设计了2011式保安服装及肩章、臂章、帽徽、胸牌等服务标志,于2011年7月5日在各大新闻媒体上公布。原告发现,北京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天猫商户在天猫网上大肆销售2011式保安服务标志肩章、臂章、帽徽、胸牌等产品,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权利。

中国保安协会认为,2011式保安服装及臂章等服务标志的著作权归原告所有,未经原告授权任何人不得利用。天猫商户及天猫网为了获取违法利益,不当销售原告拥有著作权的产品,属于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每家商户与天猫网连带赔偿7400元。

目前,该批案件正在审理中。(中国质量报)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