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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地深入开展行业信用建设与信用监管工作
2016-06-08 10:14:51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征信机构座谈会,部署重点行业与领域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与信用监管具体工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征信机构座谈会,部署重点行业与领域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与信用监管具体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主持会议并指出,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是一项从我国国情出发的尝试和探索,目的是充分发挥社会化征信机构的作用,推动重点行业信用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现对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全覆盖。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投资司司长许昆林参加座谈会,委内相关司局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目前,已经有煤炭、盐业、石油天然气、电力、运输物流、企业债券等6个领域确定了合作征信机构。在听取国富泰中诚信、东方金诚和大公国际、天创信用联合体等多家征信机构以及相关司局关于开展行业信用建设的工作进展及意见建议后,连维良表示,希望通过探索,积累经验,走出路子,为其他领域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与监管提供样本。  

连维良强调,希望有关单位积极行动,抓紧完成5项任务——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具体合作内容;印发一个通知,在相关系统内明确要求;发布一个公告,向全社会广为告知;组建一个工作团队,确保足够的工作力量;建立一个制度,定期报送合作进展情况。  

连维良指出,行业信用建设与信用监管的内容很丰富,而且每个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征信机构要深入了解行业状况、吃透行业特点,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安排下,创造性地深入开展行业信用建设与信用监管工作,着手启动5项重点工作。  

一是建立行业信用记录。通过第三方征信机构实现重点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全覆盖,内容包括: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及行业准入的基本信息;依法应公示、公告、年报的信息;获得各种行政许可审批的信息;受到各种行政处罚的信息;受到司法判决、行政裁决、仲裁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政府部门信用分类监管的信息;获得各种表彰荣誉的信息;市场交易、商务交往、投融资等活动中合同履约等信用信息;征信机构、评级机构作出信用评价的信息;行业协会、媒体等机构发布的相关信用信息等。

二是为行业准入备案和准入资质监管提供服务。第三方征信机构要协同职能部门开展行业监管,归集市场交易主体资质准入与行业准入信息,向监管部门和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三是受托参与失信行为核查。合作征信机构要配合政府部门对行业内的失信企业进行核查,向政府提供核查报告。同时及时掌握相关信用信息,对违法违规失信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  

四是基于行业信用评价向社会提供最基本的信用信息服务。建好具有行业资质的市场主体名单、被查实有制假售假行为的市场主体名单、“黑名单”和其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名单“四个名单”。  

五是制度化提供行业信用状况监测报告。合作征信机构要结合自身掌握的信用信息及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相关信息,就行业信用状况开展大数据分析,揭示行业和行业内有关企业的信用风险,定期编制行业信用监测报告。  

连维良强调,希望合作的征信机构能够讲信用,合法经营,共享信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合作并接受监管和动态调整。

连维良表示,与征信机构合作开展行业信用建设与信用监管,既是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涉及到政府部门、征信机构、行业协会等多个主体,要密切合作,调动和发挥好各方面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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