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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信用:提升企业含“金”量
2016-07-15 10:21:29 来源:光明日报
7月12日,国家发改委等29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简称《合作备忘录》)。今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可享受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7月12日,国家发改委等29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简称《合作备忘录》)。今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可享受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红”“黑”榜助力信用建设

“从2014年、2015年两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信用评价机构来看,A级纳税人分别占整个纳税人的7.6%和7.9%,总量达到70万,不论是绝对数还是相对比例,都稳中有增。”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透露。

据了解,纳税信用按百分制分为四级,90分以上、70分至90分、40分至70分、40分以下,分别为A、B、C、D级。A级纳税人,要求其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在90分以上,实际生产经营期要满3年,不能有逃避缴纳税款、逃避缴纳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正常不记录等失信行为。

一方面,突出“红名单”的示范作用,让守信企业拥有广阔天地;另一方面,强化“黑名单”的警示作用,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自2014年10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已开始实施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失信纳税人不仅会被公开案件信息,而且在出境、信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并将受到20余个部门的联合惩戒。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指出,这充分体现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具有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A级信用含“金”量提升

“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将企业纳税信用状况作为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A级纳税人”“在政府招标供应土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29个部门在《合作备忘录》中明确了涉及财政资金、土地供应、进出口便利等41项激励政策,信用A级纳税人将获得更多政策“红利”。

“《合作备忘录》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贸易、环保等多个领域,显著提升了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和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王陆进表示。

具体来看,今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更多便利和优惠: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方面,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粮食、棉花等进出口配额分配激励;在电力直接交易和落实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中予以优先考虑。

进出口便利方面,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等通关便利措施。

运输便利化方面,优先办理车辆通关手续;优先核发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信用砝码增强竞争实力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平均每天新增市场主体4万户,其中新增企业1.3万户。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创业创新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新动能。

当前,中小企业已成为中国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小企业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

今后,诚实守信的中小企业将拥有更大发展空间。

此次《合作备忘录》明确,每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联合激励部门推送上一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今后,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出更多针对守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激励措施,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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