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8月25日电(记者王原)中国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4日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专家指出,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办法有两大明显变化,即明确规定了借款上限和缩短过渡期限。业内人士预计,新规之下从事大额业务的网贷平台将面临淘汰。
办法最引人注目的规定是同一借款人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元,同一个企业组织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元,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元,同一个企业组织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500万元。
对此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普惠金融,P2P更是重要代表,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角度看,应该限定在小额、普惠。从实际情况看,导致平台倒闭跑路往往是大额融资造成的,风险非常大。大额融资项目有银行、小贷公司、非银金融机构等在发挥积极作用,P2P应该差异化竞争,发挥更好作用。
点融网创始人、联合CEO郭宇航指出,个人在同一平台贷款上限20万元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设定融资上限的条款也是考虑到禁止以自融为目的的关联交易、严禁线下理财、禁止类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债权转让等行为所作出的。
“人对国外网贷平台研究发现,较多知名网络借贷平台对借款金额均进行限制。其中个人借贷平台Lending Club单笔贷款上限为35000美元,Prosper单笔贷款上限25000美元;专注小微企业贷款的Ondeck划定企业贷款上限为50万美元。”麻袋理财总经理黄海旻说,从单个平台借款金额看,个人借款20万元和企业借款100万元的上限也比较符合国际标准。
但业内人士认为,贷款上限对不同类型平台的影响是不同的。金额上限规定有利于资产模式为个人信用贷款的平台,这些平台的贷款额度一般都在20万元以下;但对车贷和房贷等贷款额度较大的平台,新规影响会比较大,特别是对企业贷款,目前贷款额度普遍在几百万元至几千万元,影响会更大。
此外,办法对网贷平台作出12个月的过渡期安排,以平滑对行业造成的冲击。比意见稿中设定的18个月有所缩短。“这对大额业务平台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主要资产为企业贷款的平台很难短期转型为个人信用贷款,不少平台可能会被淘汰出局。”黄海旻分析。
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盈灿咨询总经理马骏表示,信息中介和小额分散,是办法的主要本质。小额分散也是考虑到信息中介和投资人的风险。此外,办法也为创新留下了空间。“例如,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办法指出‘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而去年12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则是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每一融资项目的出借决策均应当由出借人作出并确认。’这一规定,为自动投标留出了一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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