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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信企业付出失信代价
2017-05-15 08:27:35 来源:大众日报
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商无信不富。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基石,信用不仅是宏观市场经济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微观经济主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诚信是金”“诚信就是财富”,这些话用在企业身上,是有一定道理的。

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雇用童工、不按时发工资,违法企业将上诚信“黑名单”。日前山东省出台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规定,企业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将在评优评先、评选劳模、招标、公司上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等方面受影响。

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商无信不富。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基石,信用不仅是宏观市场经济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微观经济主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诚信是金”“诚信就是财富”,这些话用在企业身上,是有一定道理的。尤其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信用是市场交易中极为重要的“中介”,信用记录也越来越受到政府、金融机构、企业自身的关注和关心。企业没有良好的信用,生存发展必将越来越受限。在这个意义上,山东省实行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并分门别类出台实施办法,对于促进和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收获更多信用带来的“红利”,有着重要的现实针对性。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我们已经走在信用经济的发展道路之上,却也面临着一些失信窘境。在现实中,有的企业把信用挂在口头上,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为了赚钱不折手段,在食品安全、建筑和房地产业、药品生产、商业、金融行业等方面,出现了不少诚信缺失、道德严重滑坡的案例。可以清楚地看到,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学术不端等屡见不鲜,广大企业和公众深受其害。有调查显示,我国人与人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信任度还不高,信用缺失已成为我国发展中的一个突出“软肋”。

应当看到,“义”与“利”都是人性的本能,企业主有逐利的冲动,同样会有道德的萌动。如何以有效的信用制度,来约束失信行为,引导“利”的冲动,是一个十分现实的课题。山东省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企业诚信等级评价,是一个好开端。以政府为主导,加强信用顶层设计,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对于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引导企业成为“讲信用、讲商誉、讲道德的组织,而不是单纯的赚钱机器”,至关重要。

更为重要的,信用问题不只发生企业之间,依法纳税、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等,也是衡量企业是否守信的重要内容。建设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需要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携手行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大格局。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失信行为,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真正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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