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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信用风险四级管理 天津市八成企业信用良好
2017-09-27 10:08:40 来源:北方网
风险分类机制依照设定的分类标准,通过对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公示信息的统计,由公示系统自动生成分类结果,并根据信息变化动态调整。全市市场主体被分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类别。

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办法》,标志着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制度调整完成。据悉,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共分四级,天津市八成多企业信用良好。

据市场监管部门介绍,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制度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充分运用全市49个行政机关归集公示的信用信息,覆盖全市各类市场主体。风险分类机制依照设定的分类标准,通过对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公示信息的统计,由公示系统自动生成分类结果,并根据信息变化动态调整。全市市场主体被分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类别。

目前公示系统信用风险分类模块已经升级完成并上线运行。分类标准调整后,全市47.83万户企业中,信用风险良好的企业39.30万户,占比82.17%;警示企业为6.87万户,占比14.34%;失信业528户,占比0.11%;严重失信企业1.62万户,占比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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