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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亟须建立成熟的市场化信用体
2019-05-28 08:16:57 来源:中国信用
全面推进私募基金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制度建设,为全部会员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信用积累和信用展示服务,进而通过信用公示与社会监督,信用约束与自律处分,信用竞争与自主发展……

日前,第五届(2019)全球私募基金西湖峰会在杭州举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私募基金行业最大的挑战是缺乏成熟的市场化信用体系,要加快实现行业的信用立声、信用自治、信用竞争。

“市场化信用既包括准入时的股东信用,也包括行为中的过程信用,而后者更为重要。”洪磊在分析当前行业发展时表示,私募基金是直接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新资本形成的关键力量。据统计,截至2019年4月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4388家,已备案私募基金77135只,合计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3.31万亿元。

此背景下,洪磊认为目前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信用问题更需引起重视。

“2014年私募基金实施登记备案以来,市场普遍误认为登记备案就是牌照,登记成功就等于拿到了政府背书,就获得了市场信用。”洪磊说,这种混淆市场信用与政府信用的认识误区给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违背基金本质与信用业务要求,伤害自身信用基础。

据洪磊分析,上述问题从机构层面来看,突出表现为三类情形。

一是全牌照业务引发利益冲突和风险传染。部分私募机构或其关联机构从事P2P民间借贷、保理、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业务,与私募基金财产存在利益冲突,甚至将类金融风险传导至私募基金领域。

二是集团化倾向加剧了募资难、融资贵。同一实际控制人经常因各种原因申请登记多家同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增设多级子公司,导致管理层级复杂,增加资金流转成本。

三是高管团队缺乏专业性。部分申请机构为规避利益冲突的监管,通过代持方式组建高管团队,表面上符合从业资格要求,但实际上不具备勤勉尽责的条件和专业胜任能力,仍是实际控制人在背后操控。

洪磊表示,上述现象不符合基金的一般规律和信用业务要求,将资金财产置于过高的利益冲突风险当中,严重侵蚀机构自身和整个行业的信用基础。截至2019年4月底,协会已累计公示148家不予登记机构,涉及为此类机构提交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121家次,相关律师277人次,完成4批156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自查,累计公告26批次,635家失联机构,累计注销356家失联或异常经营机构,1.46万家无展业能力机构。

“在产品层面,部分产品以私募基金名义申请备案,却不符合受托管理、组合投资、风险自担等基金本质要求。”对此洪磊举例说明了名为基金实为存款、先备后募、变相自融等情况。

在洪磊看来,上述现象不符合基金的一般规律和信用业务要求,将资金财产置于过高的利益冲突风险当中,严重侵蚀机构自身和整个行业的信用基础。

在过程信用的建设方面,洪磊指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加强从业人员持续培训,建立基金经理业绩记录,给予机构合规性、稳定度、透明度和专业度,全面推进私募基金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制度建设,为全部会员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信用积累和信用展示服务,进而通过信用公示与社会监督,信用约束与自律处分,信用竞争与自主发展,打破市场与监管博弈的行为惯性,通过私募基金行业实现信用立声,信用自治。

洪磊认为,私募资金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要强化受托理财中的信誉业务管理,建立市场化信用体系。让投资者与管理人、管理人与被投企业、管理人与中介服务机构给予自身信用,充分博弈,从而使市场机构充分发挥其专业价值,打破市场信用被动兜底的怪圈。

他表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作为《基金法》授权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同样要从基金的本质和投资者保护出发,落实《基金法》的基本要求,针对行业出现的重大问题,从机构、产品、人员方面持续规范基本行为,从而形成共同规范,维护法律尊严与行业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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