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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资料克隆银行卡套现5.3万
2013-09-06 11:57:57 来源:南方日报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银行卡信息、将信息提供给制作伪造银行卡不法分子、持伪造的银行卡到银行取款,一条非法伪造银行卡并实施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产业链条已经形成。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周某某以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向越秀区法院提起公诉。

 

 绘图:杨佳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银行卡信息、将信息提供给制作伪造银行卡不法分子、持伪造的银行卡到银行取款,一条非法伪造银行卡并实施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产业链条已经形成。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周某某以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向越秀区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年初,犯罪嫌疑人陈某首先通过上家毛某(化名)非法获取他人银行卡信息,然后对收到的银行卡信息进行电话银行查询,如果发现该银行卡账户内有存款,就与同案人周某某使用电脑、磁条读写器、银行卡等工具,伪造他人银行卡。之后使用伪造的银行卡,犯罪嫌疑人陈某或者指使他人,在银行柜员机提取他人存款,或利用移动POS机虚构消费,从而将他人存款转移到自己掌握的银行卡上,再提取占为己有。

今年2月至4月期间,陈某和周某某通过上述手段非法提取被害人应某某、许某某等人的个人存款5.3万余元。今年4月,两人在浙江省绍兴市被抓获,其作案工具电脑、无线POS机、银行卡信息采集器、磁条读写器、拉卡拉等以及5张伪造的信用卡同时被缴获。

办案检察官指出,该案中,从获取内料到伪造信用卡到持卡提现,已形成一条完成的犯罪产业链。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对固定的“从业人员”。在刑法中对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罪名予以规制。本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伪造公民信用卡的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并且使用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检察官建议要遏制这类犯罪的频繁发生,除了强调个人信息保护外,金融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银行卡的防伪功能。

■作案流程

Q群找“内料”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伪造银行卡首先要拿“内料”,所谓的“内料”就是真实的银行卡信息资料,内料里包括了持卡的身份证信息、银行卡密码等。在网上有一些人专门贩卖内料。上家毛某就是犯罪嫌疑人通过Q群聊天联系上的。上家提供内料后,嫌疑人还要通过电话银行查询检查上家提供的内料的银行卡里是否有存款。在嫌疑人伪造好银行卡并成功取现后再提成给上家。

资料输入磁条

犯罪嫌疑人供述,用于伪造的信用卡可以是真实的银行卡,也可以是伪造的银行卡。如果是真实的银行卡,就通过电脑软件将磁条信息删除,然后通过磁条读写器将资料写入该卡磁条中。如果是伪造的银行卡,就直接将资料写入银行卡磁条上。一条的资料可以同时复制几张银行卡。

两种方式提款

犯罪嫌疑人供述,银行卡伪造好后,通常有两种转移款项的方式,一种是直接到银行柜员机进行提现,嫌疑人通常进行伪装或者指使他人进行提款并给予一定的报酬;另一种是通过移动POS机虚拟消费,将钱转入与POS机捆绑的银行账号上再行提现。两犯罪嫌疑人利用伪造的银行卡在山东济宁、日照、临清以及江苏南京等地作案。在该环节同样有一些人为他们提现提供方便并获取报酬。(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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