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网络服务 > 正文
分享到:
    
工商总局:网店促销前提价要告知消费者
2014-12-03 10:35:07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商家在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情况下,不得标称“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促销中附赠的商品,也应提供“三包”服务。

【事件】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商家在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情况下,不得标称“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促销中附赠的商品,也应提供“三包”服务。征求意见稿共31条,首先规定组织者应对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核实,要在网站显著位置事先公示集中促销活动的促销期限、促销方式和促销规则等信息。另外,经营者应将促销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数量、质量标准、使用时限、使用条件、配送方式、配送价格、配送时限、促销规则的限制条件、促销范围外的商品或服务等信息向消费者公开。广告、宣传应真实准确,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至于“先涨再降”的现象,意见稿要求商家不得虚标促销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如果在集中促销前提高价格的,应向消费者说明。意见稿要求经营者在促销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完毕后,应在促销页面、购买页面及时告知消费者。如果因商家原因导致交易未能达成,商家应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


【点评】“双十一”后工商总局“补漏”。规定看起来真的很美,针对性强,就是不知道可行性几何?因为商家若促销前提价,并告知消费者,还不如不搞这桩事,似乎无必要了吧。 (李光焱)


索尼削减开支:


将停止赞助足球世界杯


【事件】日前,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知情人士称,索尼已决定终止对世界杯赛事的赞助。索尼目前是国际足联(FIFA)六大“官方合作伙伴”之一(即顶级赞助商),但二者之间的合同将于今年年底到期。消息人士称,索尼不会续签这份330亿日元(约2.79亿美元)的合同。据悉,索尼2005年4月与FIFA签约,成为2010年南非世界杯、2014年巴西世界杯的官方赞助商,合约期8年。南非与巴西两届足球世界举办,成功帮助索尼在新兴市场国提高了知名度。不过,由于索尼手机业务低迷,亏损严重,急需开源节流。消息人士亦透露,索尼此举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该公司正致力于在电子产品部门重组的过程中削减开支。索尼在与世界杯相关的营销中,着重于推广其智能手机产品,而智能手机业务正是电子产品部门的一部分。FIFA则表示,索尼与该机构之间的合同将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二者就此正在进行商议。国际足联按照行业和业务设置了6个领域的赞助商名额,索尼属于“数码生活”领域。据称韩国三星电子将取代索尼的位置。


【点评】足球营销,索尼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却没有转换成更有利的市场占有率。尤其在中国市场,其3D电视和4K电视空有技术,少有盈利。至于手机业务,索尼的FIFA赞助,其实并未给它带来红利。兴时扩张,寒时削减,亦属正常。


(李光焱)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