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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网络促销信用体系建设
2016-12-07 09:26:56 来源:安徽日报
 随着“双11”网络促销活动迅猛发展,刷单炒信行为恶意蔓延,严重扭曲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

随着“双11”网络促销活动迅猛发展,刷单炒信行为恶意蔓延,严重扭曲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双11”前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采取联合行动,对刷单炒信行为集体亮剑,8家电子商务和分享经济平台企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并联合发布第一期电子商务“炒信黑名单”,14家企业名列其中,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维护信用秩序。

我省高度重视“双11”网络促销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职能分工,精心组织,缜密部署,强化督导,力求实效,推动我省网络促销信用体系建设贴近百姓、走进大众。

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双11”来临前夕,省工商局集中约谈电商代表,编印发放《网络交易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学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邮政管理部门联合召开快递行业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工作会议,规范发展快递业,切实做好 “双11”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快递业务旺季期间运行安全。省物价局发布规范“双11”期间网络零售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电商禁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等,自觉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诚信经营。

围绕防范网络诈骗、虚假打折、7天无理由退货时效限制等方面,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消保委分别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及微信平台等及时发布“双11”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网购。 11月9日,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安徽省2016年商品交易十大典型案例,以及近期开展的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和服务情况专项抽查、大学生网购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和部分网络购物平台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等系列活动结果,依托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多措并举

规范网络促销活动

省工商局下发 《关于规范 “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加强监测监管的通知》(皖工商传 〔2016〕84号),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突出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为监管重点,对网络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经营商品、经营行为等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查处虚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虚构交易或提供虚假信用评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四类违法行为;针对“双11”开展网络商品专项监测工作,筛选网络商品交易量较大的网店进行跟踪式监测,随机抽取部分网络商品进行网络商品价格跟踪,监测是否存在“双11”促销先涨价再打折现象,加大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等违法行为监测力度;对我省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企业进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截至10月底,抽检服装、箱包、建材、小家电等商品300组,对抽检不合格商品依法予以查处。

省质监部门开展“双 11”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重点监控价格不合理、投诉较多的产品,安排专业人员加强电商消费品质量违法案件线索摸排,充分发挥“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作用,重点关注媒体曝光等各种形式获取的案件线索;加强对电商消费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对摸排到的质量违法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对涉嫌质量违法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对质量问题突出消费品消费预警发布工作,整合电商消费品执法打假信息数据,分析质量安全状况,找出突出问题,及时发布警示消息,引导理性消费,保障“双11”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省商务厅的指导下,安徽省网商协会依托500多家会员单位,大力宣传《关于做好“双11”网络促销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全体网络零售单位会员严格把控产品线上线下价格,保证折扣等相关促销活动属实,销售标价明确清晰,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引导诚信促消费

激发信用消费热情

根据商务部等 18部门诚信宣传月活动安排,结合全省第三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双百”促消费活动,围绕诚信建设、信用认知、消费促进等重点内容,全省商务部门以“诚信促消费”为主线,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全省16个地市因地制宜,鼓励当地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商业圈等,按“企业自愿、风险自担”原则,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积极参与活动,参与的企业活动当日销售发生额同比大幅增长;规范参与企业方案及活动纪律要求,切实向消费者提供真实优惠,杜绝虚假、欺诈、滥用和泄露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未收到举报投诉线索。主题活动有效引导了企业参与“诚信促消费”的积极性,激发了百姓信用消费的知情和热情,促进了全省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增强网络消费信心

充分发挥 “12315” “12365”和“12331”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消费者有关网络购物、促销的申诉举报,确保“七天无理由退货”、“惩罚性赔偿”等网购新规落到实处,加大对商业欺诈、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行为的打击力度;省各级消保委通过官网、微信平台、微网站、电商直通车平台、投诉电话等渠道为消费者答疑解惑,调处网购纠纷,“双11”期间为消费者解答网购方面的咨询30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网购投诉132件;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双11”期间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通过“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改善网络交易信用环境,增强网络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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