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在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上发布虚假的奢侈品处理信息,再利用伪造的身份证与买家联系,收到货款转账后立即将买家拉黑。没有正当职业的王某利用这一手法进行多次诈骗,最终被市三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法官提醒:在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上购物,要当心奢侈品陷阱,贪图便宜往往上大当。
据此案承办法官介绍,王某本是在京无业人员,在登录某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客户端后,发现可以进行线下交易,遂产生网上注册、发布虚假信息,线下进行诈骗的想法。他先是利用购买好的他人身份信息在二手物品出售网站客户端注册,再将从网上搜索来的奢侈品图片发布在客户交易端或者二手物品论坛上,谎称是真实物品,低价售卖。
买家李先生发现了王某在网上发布的低价出售劳力士牌手表的信息。在经过几次线上交谈后,王某通过QQ将伪造的个人身份证拍照,发送给李先生。这张身份证照片上显示,王某家住延庆张家营镇某别墅区。通过视频聊天,李先生看见视频里的人与身份证照片一致,遂相信了王某。王某表示为了避免交易风险,还是双方见面交易为好,便邀请李先生到“家里”进行当面交易。但李先生考虑路途较远,去一趟费时费力,便应王某的要求,先向其提供的账户转账2000元作为定金。当天下午,李先生突然接到王某打来的电话,称有其他买家也想要这块手表,问李先生还要不要,如果不要的话,可以退还定金。如果要,就需要将剩余款项打过来。李先生因十分心仪这块手表,遂向王某转账18000元。但这之后,王某却并未如期发货给李先生,并将李先生拉黑,从此失去了联系。李先生遂向警方报案。
王某归案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王某在半年时间内,采用上述手段,多次在某二手物品交易网站及二手物品论坛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市三中院法官提示,网上购物切莫贪小便宜,尤其是二手奢侈品。此外,网上购物虽然便捷,但买卖双方都应有风险意识。网购二手货品,切记规范交易流程,不能图省事,就简化交易环节。(记者 王天淇)
- 电商大数据助力中国外贸企业转型升级 2017/02/24
-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政策出台 2017/02/24
- 建立“黑名单” 是治理快递乱象的必需 2017/02/24
- 模糊化的惩戒权将始终步履维艰 2017/02/24
- 胡其骅:将诚信作为一种坚守 2017/02/24
- 我国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倒逼企业诚信...
- “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完善征信体...
- 疫苗之“殇”?暴露的是社会诚信缺失的...
- 信用监管体制缺乏 “百度推广”深陷信...
- 2015年国富泰信用工作时间轴
- 第四届中国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推广与应用...
- 双十一走过“七年之痒” 电商诚信为首...
- “中国企业经营信用累计认证”正式落地...
- 国富泰参与联合国论坛 引领中国信用走...
- 第四届行业信用研讨会
- “吃人电梯”何时休?事故频发谁之过?
- 互联网+大时代来临!
- 大数据时代下的信用体系
- 2015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
- 婚恋网站的诚信问题成为最大掣肘
- 旅游季节,你不得不知道的事!
- 恶意APP扰乱市场秩序 多方呼吁重拳...
- BCP参展2014年网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