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了2017年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此,记者专访了辽宁省沈阳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铭晶,请他对此进行了解读。
记者:王秘书长您好,今年中消协的年主题是“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这个年主题有哪些含义?中消协为什么要选定这个年主题?
王秘书长:目前,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因此,中消协将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这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
记者:确定这个年主题,有哪些依据?
王秘书长:中消协确定这个年主题,主要有四方面的依据。
一是推动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是提升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的必然选择;二是强化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依法履职的现实要求;三是加大网络消费理性消费教育,是维护互联网经济良好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四是日益完善网络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为深化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提供重要基础。
记者:我们沈阳市消协将围绕年主题开展哪些工作,您介绍一下消协今年相关工作安排好吗?
王秘书长: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我们沈阳市消协组织将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年主题专项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营诚信建设。
二是广泛宣传贯彻新《消法》、《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三是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开展社会监督,结合相关节日、“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网络维权难点领域,持续开展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比较试验、披露曝光等活动,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
四是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大力探索网络消费、服务消费等领域的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网络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五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在全市开展以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为主题的诚信联盟活动,凡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诚信为本,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合格的商品和服务,对消费者的合理投诉能够积极主动解决,相关制度健全的企业,均可自愿加入。我们将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作用,为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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