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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出招”治理直播 打赏必须实名制
2020-11-26 09:08:30 来源:信用中国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11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近年来,直播平台发展势头强劲。《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20年上半年国内电商直播超过1000万场,活跃主播数超过40万,观看人次超过500亿。然而,直播平台乱象也随着销售额层层迭起,言语粗俗、行为恶劣……网络直播平台的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网络生态,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恶劣影响,必须坚决予以治理,广电总局本次出手,可以分解为两大招式。

出招审核

针对受众普遍反映的直播门槛低、商家或个人的资质没有保障的问题,此次通知提出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主播将纳入黑名单。

通知规定,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完整保存审查和认证记录,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平台须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定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要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设置奖惩退禁办法,提高甄别和打击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电商直播平台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冲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污染网络视听生态。通知指出,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时长、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

通知还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直播间节目内容和对应主播实行标签分类管理,按音乐”“舞蹈”“唱歌”“健身”“游戏”“旅游”“美食”“生活服务等进行分类标注。根据不同内容的秀场直播节目特点,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优罚劣管理措施。

出招打赏

广电总局此次对打赏问题做出了细化和明确,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不仅规定未成年用户不得打赏,还要求平台提供消费提醒服务。

通知要求,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

此外,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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