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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公司携32辆豪车玩失踪 车主找车遭暴打
2015-01-28 10:49:13 来源:中国广播网
随着郑州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突然“神秘消失”,挂靠在这家公司的32辆汽车也销声匿迹。当车主们赶到该公司却发现,原本摆满汽车的展台空无一物,办公室里也早已人去楼空。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这是很多理财达人的理念。可是,怎么理财又是一门学问。河南郑州有人把目光投向车辆租赁市场。把按揭的车辆租给汽车租赁公司,不仅可以偿还贷款,还能有定期的收益。这样的理财岂不是很高明?

不过,郑州这几十位车主肠子都悔青了。随着郑州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突然“神秘消失”,挂靠在这家公司的32辆汽车也销声匿迹。当车主们赶到该公司却发现,原本摆满汽车的展台空无一物,办公室里也早已人去楼空。车主们怀疑,租赁公司的老板可能跑路。目前,当地警方已经展开调查。

郑州一租车公司携32辆豪车玩失踪 车主用GPS找车遭暴打

张先生在郑州做生意,名下有一部轿车。一个多月以前,为了周转资金,他把自己的汽车出租给当地的郑州汇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张先生:我是13年的11月份买的车,买完车刚一年,就把这个车放在这个公司了。他跟我们说的是,车还在你们名下,车还是你们的车,就是出啥事了,车还是你们的,有什么好担心的?

为了保障汽车的安全,租赁给公司的每辆车上都安装了GPS定位系统,方便对车辆位置进行跟踪。按照合同约定,租赁公司每个月给张先生11000元的租车费用。不过,令张先生没想到的是,才拿到第一个月收益,就出了问题:

张先生:(1月)23号,他们的业务员给我打电话,说车上的GPS全部消失了。我就赶紧过来,发现有大批的车主在这儿,GPS全部消失在同一天。

张先生赶到公司时发现,除了几位业务员之外,公司的负责人全都不见了,他们的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据统计,此次明确丢失的至少有32辆车。这些车大都属于价位在18万到70、80万不等的中高级轿车,而且租赁的时间都在3个月以内。

车主魏先生:最多的大概也就是两三个月,少的有刚租的没几天,也就六七天,车就消失了。我们这些车大部分都是贷款的。看这个投资前期交首付投资并不大,但是收益是挺好的,所以说都把车放给他。

工商资料显示,郑州汇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份。租赁公司的业务员说,公司开业约半年时间里,一直没有给员工发工资,对于车辆去向,他们也不知道。附近维修公司工作人员的话,加深了车主们对租赁公司老板跑路的怀疑。

业务员:他们怎么会跑了,他们还欠我的钱呢,那怎么办?说没有就没有了,跑了好几天了,昨天才发现 。

意识到可能被骗,车主们选择了报警:

车主:报案了,然后经侦那边让我们等。

为了尽快找回车辆,车主张先生开始尝试自己寻找。因为自己的车另外装有一个无法拆除的定位系统,张先生很快确定了车辆在河南舞钢市的李辉庄村。然而,张先生不但没有找回自己的车,反而遭到当地人的殴打:

张先生:我们到那以后,就报警了。去了以后,所谓“车主”出现,纠结了有二三十个人,上来什么都没问,把我们打了一顿,打完我们以后他说,这个车是他花35万元买的,如果我们想开回去还要花钱。

要车无果,张先生无奈返回了郑州。随后,张先生通过朋友了解到,舞钢当地汇集了不少的外地车辆,有类似遭遇的人可能并不在少数。

张先生:我通过当地的朋友了解,他们那儿(舞钢)不光有河南豫A的牌照,还有一些山东、安徽甚至新疆的车,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汇聚到了舞钢,等这种情况沉淀过以后,他们再出售这个车,以抵押车的名义出售。

同样丢车的魏先生则猜测,租赁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通过抵押车辆来圈钱。

魏先生:他们用这种模式来把我们车弄走之后来圈钱的,把车都抵押出去,然后把车抵押给别人,别人给他们钱。

车辆挂靠租车公司属违规

丢失的车辆到底是被抵押了,还是被出售了,抑或是被拆解、流入零件市场,这些还需要警方的进一步调查。但是,这些车都在车主名下,如果没有车主的授权和许可,车辆是不可能被抵押或者出售的。那么,这些车是怎么被抵押或转卖的?车主们能要回在别人手里的车辆吗?

这次丢车的数十位车主,都是把自己的车辆挂靠到郑州汇和汽车租赁公司。根据不同的购车价格,车主们每个月可以从租赁公司获得五千到两万多元不等的租赁费用。不过,这种看似高回报的投资,却是一种违规行为。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高级工程师张一兵:肯定是违规。各个省、市的汽车租赁办法,或者是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汽车租赁的,基本上都会有一条,就是从事汽车租赁的,必须取得工商的执照。

专家:车主要想追回车辆存在现实困难

张一兵介绍说,除了经营主体方面的限制,从事租赁服务的机动车,车主名称应该是汽车租赁公司。也就是说,个人的车辆不能从事汽车租赁服务。

但在现实中,一些私家车主为了获得高收益,将车辆挂靠到租赁公司,增加了财产损失的风险。

张一兵:汽车租赁经营的一个特点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获得使用权肯定会把车放在承租人的管理控制之下,为非法分子提供了典当啊、抵押啊,转卖租赁车的可能。一个是伪造登记,另外还有一些对法律认识不足,不办理手续就买了这个车。这些交易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虽然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车主要想追回自己的车辆却存在很多的现实困难。

张一兵:是不是能马上定性,是被租赁公司抵押还是转卖等等。另外,可能有些部门会认为这是一个经济纠纷,不予立案。第三,即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间也比较长。车辆可能也找不着。

事实上,早在前些年,我国就发生多起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张一兵说,公安部为此还曾发出预警。

张一兵:07年和09年,公安部都发过类似的汽车租赁诈骗的预警,跟这个模式很相似。就是承诺每个月比较高的租金,把这个车从车主拿过来,说帮你租出去。一种情况是,直接把车给抵押出去。另外他会拿车继续诈骗承租人。类似的情况都属于犯罪了。

张一兵建议,为了避免财产损失,车主不应贪图便宜,做出违规的行为。

张一兵:这种情况还比较多。其实法律上都是比较明确的,但还有些人贪图便宜,就会遭受损失。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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