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网络消费陷阱”:不见商品只见“培训”
加入微信销售团队 就能轻松挣大钱?
现如今,微信的用户规模不断扩大,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微信用户已经达到8亿人次。庞大的用户规模也催生出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微商。
不过,随着微商的发展,在这个平台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开始动起“歪脑筋”。这些人声称,只要加入他们的微信销售团队,坐在家里就能轻松挣钱。能有这么好的事吗?一起往下看。
北京的梁小姐经人介绍,打算加入一个自然阳光的销售团队,因为她听说,在微信销售这款纯美国制造的保健品,收益颇丰。可以介绍亲戚、朋友一起来销售,还能从他们的销售额里进行10%的提成。
梁小姐:“他们说你最好筛选一下亲朋好友中的里一些能力强、比你聪明、比你富有的人,把这些资源先储存下来 攒一波可以派老师过来专门跟他们沟通。”
按照销售团队的说法,只要加入进去,坐在家里也能轻松挣钱,月入万元根本不是一件难事。
梁小姐在心动之下,就通过微信和销售人员取得了联系。根据自然阳光公司规定,刚进入人员必须购买产品,可以购买4000、8000、16000三种价位的产品,之后就分别享有不同比例的提成。投入16000元后再去拉人头,至少就能享受之后三代的提成。然后还有管理奖、超越奖、开拓奖各种名目的奖励,如果能做到所谓的一星总裁,甚至能参加整个公司的提成。发财心切,梁小姐一下投入了16000元,这时她才发觉,购买商品也是通过微信。
梁小姐:“付款他们不是付现或是刷卡的,他们是通过你把钱汇入到对方的微信或是通过各种转账的方式到对方手里,没有任何的凭证。”
不过交完钱到现在一个月了,梁小姐也没见到产品,对方解释说,产品从美国运来,入关需要时间。产品没见到,梁小姐每天见到最多的就是销售人员在微信群中天天不断的互动,活动。
从人数看,群里的人每天都迅速增加。按照营销人员所说,这是微信培训、微信招商、红包链接,四网合一。但培训的目的,却是要拉自己的亲朋好友来买产品。
不见商品只见“培训” 微商藏猫腻
要销售的产品迟迟不到,各种活动互动却没完没了。这家名叫“自然阳光”的微商究竟是个怎样的企业?
自然阳光销售代表:“我们是三代10%,为什么我们借助微商的那样的一个模式,这是其它公司没有的。你推荐A,你有10%,A推荐了B,A有10%,那你还有10%,这是第二代。B推荐了C,B有10%,C过来给A还有10%,然后C的第一次加入的业绩你还有10%,这叫三代10%。明白了吗?这是微商。”
自然阳光销售代表:“那我们最需要学会一件事情,自己会注册,会帮别人注册,会教别人买货,教别人注册。OK,你就可以躺在被窝里赚钱了,因为我们所有的培训,所有的内训和讲解和方法和我们成功八部都是在微信里面,透过早间微课堂和晚间微课堂完成的。你说早上今天下雨,武汉连续下半个月的雨,都不想出门不敢出门,到处被淹了,没关系,在家也有收获的,你又不是上班一族。微信拿着,我们每天早上7点钟就开始在群里面做培训,这个事业好不好?非常好。”
新闻链接:哪些行为属于传销?
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这家名为“自然阳光”的公司来自美国,经营的是保健品。按照自然阳光营销人员提供的课件以及分配方案,确实如梁小姐所说,购买产品进入后就可享受分级提成。但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属于传销行为。
销售人员辩称:不是传销是“直销”
加入销售团队先得买产品,要想拿到提成先得“拉人头”,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梁小姐加入的这个微信销售组织其实就是在进行变相传销。但是在调查中,自然阳光经销人员却对记者表示,他们不是传销,而是直销,并且已经拿到了直销牌照。
记者:现在这些东西拿到国内卖合不合法呢?
负责人:我们在中国就是已经拿到直销证书了。
记者:直销证书有?已经下来了是吗?
负责人:嗯对。
记者:那其他呢?比如说工商啊,质检啊,药监啊。
负责人:这不需要啊,因为它是国外药监部门承认的,在中国已经不需要这些了。人家已经认证了,中国是没有那个水平去检验的。
按照自然阳光经销人员所说,他们不是传销,而是直销,并且已经拿到了直销牌照。并且产品直接从美国进来,国内部门根本没有水平检验和监管。根据我国《直销管理条例》,从事直销必须取得国家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那么自然阳光真的经过商务部门批准了吗?
记者调查:“自然阳光”未获直销许可
记者登录商务部网站,在经过批准的全部77家直销企业中根本没有自然阳光公司的名字。没有得到批准却声称拿到了直销许可。
据记者了解,目前“自然阳光”依然打着微商的名义,继续活动。公司这位营销人员说,做微商要想成功,关键是就两个字,吹牛。
专家:新型网络传销具有隐蔽性
这个“自然阳光”公司并没有获得直销许可,对此,法律专家表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没有批准的直销,就是违法的。这就意味着,购买这些商品的消费者是没有保障的,一旦出现问题,找不到追究责任的方面。
类似这样的新型网络传销行为,大多具有金融性、隐蔽性、跨区域性,涉及的部门众多,监管难度也更大。对此,法律专家建议,不能仅仅依靠一个工商部门,而是要多个部门协调监管。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武长海:“从这个线下,大量的转移到线上,隐秘性非常强,监管难度是非常大的。很多新型网络传销,实际上是金融性传销,这时候就是说,监管部门,就不是一个国家工商总局一个部门了,他就希望是金融监管部门,比方说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门、网信办,这些部门进行协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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