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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制订社会组织联合奖惩实施细则
2016-10-11 10:21:51 来源:义乌市民政局
义乌市是全国11个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为加快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得益、失信受限”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助推该市信用城市创建工作,近日,义乌市民政局出台了《义乌市社会组织联合奖惩实施细则》。

义乌市是全国11个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为加快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得益、失信受限”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助推该市信用城市创建工作,近日,义乌市民政局出台了《义乌市社会组织联合奖惩实施细则》。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经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二是区分守信失信。《细则》明确了社会组织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并规定了信用信息有效期限。

三是实施联合奖惩。《细则》根据社会组织的信用等级(A-E五个等级),规定了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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