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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就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经营者需未入失信名单
2017-04-13 09:09:03 来源:法制日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4月11日对外发布《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规定申请办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和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都将“公司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作为必备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4月11日对外发布《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规定申请办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和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都将“公司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作为必备条件。

根据该意见稿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电信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推进经营许可证的网上申请、审批和管理及相关信息公示、查询、共享,完善信用管理机制。

申请办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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