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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示2011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017-06-06 09:29:46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将撤销其公示资格,切实发挥“守重”示范引领作用。

6月2日,从辽宁省工商局获悉,为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按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相关部署,辽宁省工商局向社会公示了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共2011户。其中,首次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43户,已在2013——2014年度公示、申请继续公示的企业1568户。

为确保此次“守重”公示活动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辽宁省工商局严格执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规定,认真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官网载入的相关政府部门信用监管数据及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实行违章违法失信信息“一票否决”不予公示,共有182户有失信记录的企业未予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将撤销其公示资格,切实发挥“守重”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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