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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票房造假 尚须依法“亮剑”
2017-06-15 08:22:26 来源:中国信用
强化监管、明确规则,加大对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成为清除电影市场隐患的基础工作。《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表明任何逾越法律的行为都必将依法受到严格惩处,这是法律的尊严,也是我国电影行业和电影观众的尊严。

促进中国电影产业发展,一方面,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让电影创作更多地回归艺术创作和市场规律;另一方面,应构建制度规范体系,对票房造假的规制就是其中一部分。

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6月7日发表文章称,中国已经成为好莱坞电影公司的一个主要市场。透过近年来中国电影票房增长趋势,不难发现我国电影市场这样的发展轨迹:2015年,中国电影市场站上了440亿元票房的新高地,增速达到了自2010年以来最高的48.69%;2016年,中国电影票房约460亿元,同比增长约4%。业内人士预测,未来10年中国电影市场,票房会持续保持15%的增长。到2026年,中国电影票房将达到300亿美元,占到全球电影票房市场份额40%到50%。

与此同时,与电影票房相关的造假案件屡屡曝光。3月21日,全国电影市场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外通报了首批查出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326家影院,并明确实施严厉处罚。3月23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首次运用《电影产业促进法》成功查获了一起电影院瞒报销售收入的案件——北京米瑞酷电影院日坛店瞒报电影收入,被罚20余万元。

一边是电影市场发展向好、电影票房一路高歌猛进,另一边是随着网络视频平台与影视剧的互联发展,票房造假等行为在影视剧领域逐渐衍生,令影视行业饱受争议。不禁让人疑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影视票房的“冰火两重天”?

“票房缩水”折射生存困境

记者注意到,在3月21日全国电影市场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外通报的名单中,偷瞒票房在50万元以上的有126家影院;偷瞒票房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有110家影院。按照最低的偷漏票房计算,相当于这份名单一次性披露了1.05亿偷漏瞒报的票房。

“中国电影早就过500亿元了!至少有20%的票房没有统计上来,影院偷票房才是中国电影的‘黑洞’。”在娱乐资本论主办的“2017中国娱乐产业年会”上,博纳影业总裁于冬这样说。

事实上,瞒报票房对于圈内人来说并不是新鲜事物,而是个公开的“潜规则”。随着电影票房的迅猛增长,这一顽疾也越发地“浮出水面”,成为人人皆知的“秘密”,而且有数额越来越大的趋势。

在“偷票房”背后折射的是影院投资成本、运营成本剧增所带来的生存困境。在地价房租不断上涨,影院间竞争加剧等内外因素夹击下,影院分账比例不断下滑。一些地方影院,在经营上存在着很大压力,有些甚至亏损,面临被淘汰,因此“偷票房”也是一种自救方式。

据了解,电影票房不仅是影院、院线与片方、发行方分账的依据,也是影院上缴国家5%电影专项资金和3.3%营业税的依据。而在四方分食的情况下,影院获得的利润就会变得很低,而“偷票房”不仅可以免除其他三方的收益,更可以免去专项资金和营业税。

清华大学教授尹鸿表示,“这些年影院发展非常快,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新的影院确实面临经营压力,那么,利益最大化便成为经营者的想法。在既有外部压力又有利益诱导的同时,《电影产业促进法》未出台之前,电影市场是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去制裁、威慑违法现象的。”

瞒报票房招式五花八门

“四线、五线城市影院奇观:手工告示板,手工票。从正副券写法,售票员将信息记录两遍,以便于晚上统计和结算来看,该影院经验老到,一看就是常年作案。”博纳影业发行总经理刘歌曾以一张手工票,揭示了影院“偷票房”的常用招式之一。

瞒报票房就是把某部影片的票房所得“偷”走,或转移到其他影片上,或揣进影院自己腰包里——前者往往是发行方与放映方相互串通,共同牟利;后者则是放映方私自出售不与发行方进行收益分成的电影票,独享其成。

据了解,随着第三方售票平台兴起,诞生了“软件入口费”。国内有多家票务软件供应商,可以通过手中掌握的巨大信息资源“牟利”,这直接导致了供应商之间的激烈竞争,与影院串通在软件上动手脚,也是一种常见的竞争手段。

上海影城原副总经理王佳彦透露,国内电影院“偷票房”的手段繁多,其中不乏偷梁换柱的好戏。“比较低级的就是对消费者说出票机坏了,只能手写电影票。对观众而言只要能看到电影就行,有没有正规的电影票并不重要。稍微高级些的就是安装两套计算机售票系统,一个系统记账,一个系统报账。这样即便是现场查证,影院也能确保瞒天过海。”

王佳彦直言,“偷票房”的目的只有一个:让电影放映后所得的钱款成为影院的“私利”。影院还会利用自己的会员做文章,影院针对会员进行电影票的预售,会员票中有些没有打印电影名称。这样一来,无论会员看什么影片,预售的票款都可以任意算成某部电影的票房。

遏制票房造假须依法亮剑

真实准确的票房数据,不仅仅是鉴别一部电影受欢迎程度的参照物,同时也是观察一个地区影视文化行业发展的风向标。

记者注意到,过去,《电影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在电影市场的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市场管理仍仅局限于行政管理范畴。《电影产业促进法》出台后,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了后续监管。在该法第46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影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受理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答复;将从事电影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业内人士表示,事实上,促进中国电影产业发展,一方面,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让电影创作更多地回归艺术创作和市场规律;另一方面,应构建制度规范体系,对票房造假的规制就是其中一部分。

因此,强化监管、明确规则,加大对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成为清除电影市场隐患的基础工作。《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表明任何逾越法律的行为都必将依法受到严格惩处,这是法律的尊严,也是我国电影行业和电影观众的尊严。

健全而严肃的票房统计制度,是现代电影工业的一个基础组成部分。综合来看,从外部规制上加大对票房造假的惩治力度,只是清除电影行业雾霾的开始。如果各地都像北京那样对虚报瞒报票房现象依法查处,对“偷票房”行为依法严惩,让违法者付出昂贵的代价,就可以治理行业乱象,遏制泛滥成灾的偷瞒票房行为,维护电影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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