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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用“信用手段”提高侵权售假监管防范能力
2017-08-24 09:00:12 来源:中宏网
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全面实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构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省所有区域的一体化信用信息体系,推动信用信息跨部门交换共享。

近日,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新形式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到2020年,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更加规范,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整、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通知》明确要求,要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大力推进不同部门间执法监管平台的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执法案件相关数据信息的制度,加强政企协作。

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全面实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构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省所有区域的一体化信用信息体系,推动信用信息跨部门交换共享。加强信用信息征集、储存和应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建立完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相关信息纳入海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

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应用,健全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核、档案管理、抽查考评等制度。探索开展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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