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很多人遇到法律纠纷第一时间会想到请律师。律师是弱势群体的最后依靠,有义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非法势力作斗争。因此,律师更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公平正义之心,诚信则是律师的执业之本。
“律师执业有很强的法律性、社会性,能不能做到依法、规范、诚信地执业,能不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维护,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甚至关系到社会对法治的信心。”今年4月,在司法部举行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如是表示。
社会各方共治
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今年3月,来自安徽省司法厅的一则消息,为当地百姓快速找到好律师、好律所划定了范围。安徽省司法厅命名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等50个律师事务所、彭学斌等150名律师为全省律师行业“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这以后选律师就不用发愁了,看看是不是‘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心里就有数了。”最近苦于寻找律师的于先生说。
与此同时,社会上对于个别律师是否规范执业也心存怀疑。“确实有少数或极个别的律师,执业不规范、不诚信,甚至有的还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熊选国坦言。
记者梳理发现,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司法部去年专门修订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明确划定了律师执业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和红线。2014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出台了《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职业道德标准要求;今年,又修订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
熊选国提出,为了更好地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下一步应加强四方面工作:
一是发挥行业的自律作用。律师行业是一个高度制约的行业,“章程严于法律,家法严于国法”,在律师违法违规处理问题上,律师协会要挺在前面,敢于亮剑,把协会的制约作用发挥到位。律师协会要成立惩戒委员会,加强对律师违规问题的行业处理。
二是建立投诉查处工作平台。目前各地律师协会成立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同时,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
三是建立和完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披露制度。司法部经研究决定,从5月1号开始,凡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包括鉴定人、鉴定所等,都要第一时间在司法部官网上公开。要建立律师信用信息平台,开通查询渠道,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律师的不良信息。鼓励行业自律,注重诚信建设,树立公众形象,促进规范治理。
四是建立起执业行为的通报和司法建议制度。司法部门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律师执业行为的通报和提出司法建议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建立信息数据库
提升律师行业管理质量
近年来,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如何在需要时通过权威渠道找到合适的律师?全国首个律师行业信用平台——“上海市律师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上海平台”),于2016年10月8日上线。目前,上海平台的日均访问量已超过1.2万人次,截至2017年5月,累计访问量已超过220万人次。
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是指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公共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在其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可用于识别上海市律师、律师事务所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上海市律师协会有关人士透露,上海平台已经收录27,994名律师、1757家律师事务所,信用信息数据总量53万余条,主要包含强制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自愿公开信息三类信息。
“上海平台的开发是在现有律师行业信息数据库基础上,对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应用的一种积极探索。”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表示,“上海平台的推出旨在方便百姓、企业以及政府机构等查找律师,促进法律服务信息透明对称,推动法律服务市场良性竞争。从而,进一步推进律师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提升律师行业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据介绍,目前上海平台已与上海市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下一步还将与上海市政府、仲裁机构和其他机构实现数据对接。上海平台立足于建立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结构化数据模型,采用“5+1数据模型”,即基本信息、职业信息、奖惩信息、业务信息、社会服务信息5个基本项和其他信息1个附加项,来对律师这一信用主体进行全方位扫描。
江苏省司法厅在今年7月也上线运行了“江苏省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江苏平台”),旨在为公众提供“找得到、信得过、用得上”的法律服务。江苏平台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建设相关要求,对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汇集并公开发布。
“有法律问题想找专业律师咨询,江苏平台可以帮助精准查询。”据江苏省司法厅律管处张玮介绍,江苏平台设置搜索引擎,公众可设置所需地域、专业、年龄、学历、外语水平、奖惩情况、执业特长等要素进行综合搜索。江苏平台通过对接已公开的裁判文书进行数据分析,自动梳理律师以往代理案件情况,包括代理案件的类型、数量、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方便公众自我客观评价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更精准地找到与自己需求匹配的服务人员。公众可模糊查询,也可精准定位,快速获得多维度的评价信息,选择适合自己个性化需求的服务机构和人员,实现供需匹配。
江苏平台还实现了主动公开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信用信息。目前,已有行政处罚及表彰信息604条、行业处分及表彰信息518条、年度考核信息23,975条、律师代理案件数据54.93万条。
恪守职业道德
远离虚假诉讼
201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借款纠纷上诉案,当庭认定上诉方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方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构成虚假诉讼,驳回上诉方的上诉请求,同时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万元。据悉,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第一起虚假民事诉讼案。第二巡回法庭查明,曲叶丽是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作新是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二人系夫妻关系,两个公司由二人控制。该案债权为虚构,实际是王作新、曲叶丽夫妇想达到8000余万元钱款转移,最终躲避其他债权人追债的目的。
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表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联手造假,企图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是一起典型的捏造事实、虚构借贷关系而提起的虚假诉讼案。
诉讼,是公民解决争端、维护权益的重要手段。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当事人竟抱着侥幸心理,借助诉讼形式蒙蔽审判机关、利用司法裁判的强制力牟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债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虚假诉讼。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一般包含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虚构事实;借用合法的诉讼程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等要素。
其实,虚假诉讼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甚至不少人遭遇过他人进行的虚假诉讼,而导致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虚假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朝勇表示,实践中大部分虚假诉讼背后都有法律职业人的身影,因此提高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伦理,恪守职业道德,是治理这一司法乱象的根本。
今年5月,江苏省扬州市印发《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工作意见》,对个别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参与虚假诉讼案件作出了相关承接规定。扬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丁玉祥介绍,检察机关在查处虚假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法律从业者参与虚假诉讼,并移送司法局,司法局将会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也会适时通过各种形式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公证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执业的思想认识。
去年6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甄别、预防和惩治虚假诉讼有关问题的通知》则明确,发现律师参与虚假诉讼,将律师的情况上报上级法院,上级法院要及时将辖区内律师实施虚假诉讼的有关情况向辖区法院通报,提示对该律师代理的案件进行重点甄别和防范;必要时,上级法院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发出司法建议,通报该律师实施虚假诉讼行为的情况,并建议对该律师进行相应的纪律责任追究。
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在于接受委托,通过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来实现社会的公正。在此过程中,律师这一群体需要切实依法规范,诚信履行职责,树立律师良好形象,更好地发挥律师的作用。
- 鄂尔多斯市信用信息征信归集使用管理办法 2011/07/13
- 中国“盗版大王”在美遭诱捕 涉案亿元获刑12年 2013/06/13
- 网购被“钓”1500元 律师状告淘宝 2012/08/14
- 加强社会信用建设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2011/08/26
- 扬州个人信用库最快年底建成 2013/07/08
- 【论坛】房租贵中介黑:86.4%受访者感叹租房市场混乱 2012/06/26
-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2011/10/11
- 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会成功召开。
- 国富泰与您共建"诚信之壤"
- “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启动大会暨中国盐...
- 第五届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 暨“互联...
- 电商“双11 ”有诚信才有未来
- 我国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倒逼企业诚信...
- “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完善征信体...
- 疫苗之“殇”?暴露的是社会诚信缺失的...
- 信用监管体制缺乏 “百度推广”深陷信...
- 2015年国富泰信用工作时间轴
- 第四届中国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推广与应用...
- 双十一走过“七年之痒” 电商诚信为首...
- “中国企业经营信用累计认证”正式落地...
- 国富泰参与联合国论坛 引领中国信用走...
- 第四届行业信用研讨会
- “吃人电梯”何时休?事故频发谁之过?
- 互联网+大时代来临!
- 大数据时代下的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