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视频网站上,更新的热播影视剧或综艺,通常需要付费成为会员才能观看。也正因此,一些售卖资源的商家盯上了“追新”的粉丝,出售资源。记者调查发现,分享资源的背后,隐藏着利益链。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出售资源的不良商家,侵犯了网站或著作权人的著作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蹭热门影视的关注度,非法销售影视资源,无疑是一类“薅羊毛”之举。也许在一些人看来,从影视制作单位身上“揩油”,是在“便宜”观众。但事实是“羊毛出自羊身上”,不良商家既是在窃取影视制作单位的合法所得,又是在侵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的确,经由网络渠道扩散的资源,其价格远比电影院、付费电视、视频网站来的更低。可俗话说的好,一分钱一分货,事实上绝大多数网售资源都是无法退款的劣质品,外来的翻译水平较低,“枪版”的视频质量极差,所谓的“高清无码”在法律打击的下,也是越来越少,且其成本远比不良商家标榜的更低。其实对消费者来说,在当前的经济水平下,30块钱的电影票和3块钱的资源链接,价格差距已不是很大。而“贪图小便宜”终究会“误了大买卖”,当看了低价的残次品后,试问谁会有心情看原价的高档品呢?
何况,网售影视资源的出现,无疑会扰乱正规有序的影视文化市场,打击文化创作者的积极性。记得在今年三月底,一部反腐题材的电视剧一经播出,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剧迷欲罢不能的时候,盗版资源悄然出现,不良商家打着“提前观剧”的旗号,大肆敛财。虽然该盗版资源的传播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也严重影响了不少剧迷的观看体验,并给有关的企业、电视台、演员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我们国家文化出版事业,曾因“盗版风靡”而遭受巨大损失,令不少好作品夭折于此,这对影迷剧迷就不是伤害吗?
这类网售利益链之所以难以完全扑灭,原因也在于不良商家借助实名认证、社交网络、资源存储平台的管理漏洞,建立起庞大的销售网络,所以打完一个商家后,还会有一个商家出现。不过,俗话说的好:“打蛇打七寸”。有关部门需要扭住“消费者购买”这一源头,从加强消费者自律管理入手,通过建立“分享传播黑名单”、冻结网盘资源存取服务、施行扣费罚款入手,引导广大影迷剧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影视资源。只有用源头上杜绝需求来源,网售影视的利益链才会全面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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