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8年1月份,信用领域发生了哪些大事?新华信用进行了梳理和盘点。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回顾与展望发布
岁末年初,新华信用联合大公信用、东方金诚、国富泰、联合征信、凭安征信、数联铭品、芝麻信用、中诚信、中青信用等多家知名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专家吴晶妹教授、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韩家平研究员、中央党校政法部经济法室主任王伟教授等业内专家共同评出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大事件和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大展望,并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期待与憧憬对信用领域多位专家进行了采访,发布了相关内容。
二、一批信用新规开始施行
1月1日起,包括《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上海口岸旅邮检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在内的一批信用法规和制度开始施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准化法》、《导游管理办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也针对信用相关内容进行了部署。
三、国务院强调加快建立以信用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
1月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强调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精简审批、压缩办理时间。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大力推动降电价。促进“证照分离”改革扩容提速。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信息公开。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失信守信黑红名单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四、“雪乡宰客”引发多部门联合开展冬季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
1月3日,一篇题为《雪乡的雪再白也掩盖不掉纯黑的人心!别再去雪乡了!》的网络帖文引发热议。1月4日,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向社会公布“雪乡宰客”调查结果,涉事旅馆被处罚金59360元并停业整顿。
1月15日下午,黑龙江省旅游委、哈尔滨市旅游委和黑龙江省森工部门联合召开经营“哈尔滨——亚布力——雪乡”专线旅游业务旅行社约谈会议,教育告诫经营冬季冰雪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要守法诚信经营,严格导游管理。多部门将联合开展冬季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央行受理百行征信个人征信业务申请
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示了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筹)相关情况。该公示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已受理了该公司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
公示显示,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行征信”)的注册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营业场所(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通泰大厦C-917,业务范围是个人征信业务,注册资本达人民币十亿元。
百行征信的大股东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其他主要股东还包括: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腾讯征信有限公司,持股8%;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持股8%;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持股8%;考拉征信有限公司,持股8%;中智诚征信有限公司,持股8%;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持股8%。
六、公共信息资源在五省市开放试点
1月5日,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上海、浙江、福建、贵州开展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等涉及21个领域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要求针对当前开放工作中平台缺乏统一、数据缺乏应用、管理缺乏规范、安全缺乏保障等主要难点,在建立统一开放平台、明确开放范围、提高数据质量、促进数据利用、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和加强安全保障6方面开展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的经验,逐步在全国范围加以推广,并于2018年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七、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1月2日,蚂蚁金服旗下支付宝发布2017年全民年度账单,很快在微信朋友圈刷屏并引发隐私争议。律师曝出年度账单第一页默认勾选“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如果用户进入账单未选择取消勾选,将允许支付宝收集用户信息,包括用户在第三方的信息。
1月3日深夜,芝麻信用年度账单小组发布《关于查看支付宝年账单时“被同意《芝麻服务协议》”》的情况说明,承认错误并表示歉意。
1月6日,针对“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约谈了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指出,支付宝、芝麻信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方式,不符合《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国家标准精神,违背了其前不久签署的《个人信息保护倡议》的承诺;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对支付宝平台的全面排查,进行专项整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八、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公布
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对外公布《关于印发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2158号),明确杭州市、南京市、厦门市、成都市、苏州市、宿迁市、惠州市、温州市、威海市、潍坊市、义乌市、荣成市等12个城市为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根据该通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主动承担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实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城市落地生根,形成了一系列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在全国各城市复制推广。
新华信用频道作为我国首个信用领域新闻媒体频道,对该消息进行了首发,并对12个信用示范城市进行了解读。
九、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就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约谈相关企业
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相关手机应用软件存在侵犯用户个人隐私的问题,约谈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蚂蚁金服集团公司(支付宝)、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指出,对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有关规定,三家企业均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使用目的告知不充分的情况,要求三家企业本着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
十、重庆发布十大典型信用案例
1月11日,“2017年重庆十大信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发布仪式在重庆举行。活动现场发布了2017年“重庆十大信用典型案例”、“五家优秀案例选送单位”和“二十佳优秀案例”评选结果。“2017年重庆十大信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以“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为主题,旨在贯彻中央和国家发改委信用工作部署,弘扬诚信文化,宣传守信典范,曝光失信典型,大力营造重庆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氛围。该活动由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办公室、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主办。
十一、信用建设成为金融扶贫重要内容
1月15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对外公布联合印发文件《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要求金融部门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深度贫困地区,力争2020年以前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每年高于所在省(区、市)贷款平均增速,为深度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重要支撑。其中,信用建设成为金融扶贫的重要内容。《意见》明确,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全面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到2020年实现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结合深度贫困地区实际,探索开展信用培育有效途径,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信用贷款业务,提高信用贷款金额,促进深度贫困地区信用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十二、安全生产守信生产经营单位激励措施出台
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对安全生产守信生产经营单位的实施办法》,将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6项激励措施,推动形成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这六项激励措施是: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时,减少对其执法检查的频次;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可通过申报有关资料,直接延期一个许可周期;在申请安全生产政策性资金,评先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优先参与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联合激励对象名录,作为安全生产典型示范企业加以宣传推广;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还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采取其他激励措施。
十三、私募证券类投资基金领域将建立信用报告制度
1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为私募证券类投资基金进行“体检”并出具报告。协会表示,信用信息报告工作是在已有“7+2”自律规则体系信用外部约束机制基础上,以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核心、着力建立信用指标体系和信用自我积累、管理和运用的市场化内部约束机制。
《工作规则(试行)》指出,其适用对象为依法在协会登记,并已成为协会会员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信用信息报告每季度更新一次,将分别以表格或者雷达图等形式展示。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符合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1000余家,首期信用信息报告将于2018年4月推出。
下一步,协会将借鉴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运行经验,结合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的特点,适时将信用信息报告工作推广至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领域。
十四、第五批涉金融黑名单发布
1月19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第五批涉金融黑名单,合计约400个严重失信市场主体,此次新增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行业黑名单共22家企业。第五批涉金融黑名单中,进入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的有100个市场主体,涉嫌非法集资自然人有100人,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有60家,其他严重违法名单自然人有77人。
十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五方面最新进展
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兼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从五个方面介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取得的最新进展:一是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正式发布;二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三是持续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建设;四是持续推进联合奖惩机制覆盖重点领域;五是发布第五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
十六、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开展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
1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官网发布了《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明确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进一步推动改革深入有序开展,推进企业简易注销,优化服务环境。通知要求扩大登记信息采集范围,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工商总局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并修订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
十七、央行副行长陈雨露透露信用监管新规
1月24日,《人民日报》刊登对央行副行长陈雨露的专访内容。陈雨露表示,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构建现代化经济和金融体系必须以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核心是征信系统建设。平衡好促进征信业发展和保护个人信息之间的关系,关键是把握好三方面的监管协调,促进信息共享。
陈雨露指出,征信业的本质是信息共享。如果没有有效的信息保护,就不可能有充分的信息共享,也就不可能有征信业。而信息共享需要监管进行协调。监管协调包括,对信息提供方的监管协调,确保信息按照“最低、适用”的理念采集,确保信息准确性;对信息采集加工方的监管协调,确保征信机构行为遵循征信规则的要求,确保公正性和有效性;对信息使用方的监管协调,确保个人征信信息的依法有限使用,维护好信息主体权益。
陈雨露介绍,从我国情况看,企业和个人的负债信息主要存在于三个领域,一是银证保等传统金融机构掌握的个人负债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维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除银证保等传统金融机构之外的机构所掌握的个人负债信息,这个新兴领域需要市场化的个人征信机构来实现全覆盖。目前,人民银行正审慎从严批设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三是行政司法机关所掌握的个人在履行法定义务过程中形成的负债信息,这个领域需征信机构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全覆盖。
十八、炼油领域开展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公安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十部委印发《关于对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联合开展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专项治理。《通知》主要涉及5个方面内容,并强调,各地要归集炼油行业违法违规失信名单,督促限期整改,反馈总结整改成效,将正式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推送至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十九、教育部重拳治理国(境)外证书造假现象
1月26日,教育部举办了2018年首场教育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程家财表示,要通过制度使认证申请人不敢造假、不想造假。为了保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严肃性,留学服务中心将尽快推动认证失信行为纳入国家诚信体系进行监督、管理和惩戒。
其中,要加强文凭认证诚信体系建设,遏制国(境)外证书造假现象,为了将核查周期对认证结果时效性的影响降到最低,留学服务中心将在发出核查的前提下,在承诺工作期限内为所有申请人出具认证结果。如认证书出具后,核查结果显示相关申请人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信息的行为,留学服务中心将撤销其认证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将其失信行为个人纳入黑名单。如认证书出具后,核查结果显示相关申请人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信息的行为,留学服务中心将撤销其认证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将其失信行为个人纳入黑名单。
二十、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建立
1月30日,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民政部发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登记管理机关依据社会组织未依法履行义务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信用信息,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
办法规定,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将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社会组织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成为重点监管对象,受到相关惩戒。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享受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优先获得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优先推荐获得相关表彰和奖励等激励措施。
二十一、腾讯信用分公测一天后关闭
1月30日,腾讯信用全国公测开启。1月31日,腾讯信用分向全国范围开放公测约一天后紧急关闭分数查询入口。
二十二、“诚信春运”将建立失信旅客信用记录
1月31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春运形势和工作安排。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指出,春运期间,将加强对旅客的诚信建设。铁路、民航、道路、水运将按照各个领域的信用建设管理办法对各种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这些信用记录将被推送给相关社会征信机构,影响旅客的各种信用分,严重的将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
据悉,2018年春运将于2月1日开始到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为打造“诚信春运”,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1月初联合印发《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意见》指出,今年春运期间,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对违法违规经营主体、直接责任人和严重失信旅客建立信用记录。各类信用记录要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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