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增失信黑名单信息336,884条,涉及失信主体 288,827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77,010家,自然人 211,817人;8月份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214,036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68,595家,自然人145,441人。
本月更新的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工商吊销企业、海关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黑名单、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涉金融严重失信人等(见表1)。从数量上看,新增失信黑名单仍主要集中在失信被执行人和工商吊销企业。与7月份相比,工商吊销企业增量环比降幅最为明显,下降58.55%;失信被执行人、海关失信企业的月增量分别环比上涨30.76%和11.11%。从地区分布看,全国多数地区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绝对数量较上月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江苏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增长幅度较大,宁夏已连续四个月为全国各省份中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高的地区,江苏是失信黑名单退出数量最多的地区。
本月重点聚焦的失信问题包括非法社会组织、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企业和黑中介、互联网违法犯罪、集资诈骗P2P平台等。其中,29家P2P平台被立案侦查,近七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民政部公布第六批非法社会组织,涉及30家组织单位;住建部公布20家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公安部公布9起打击整治网络乱象典型案例,知乎、拼多多、360搜索均上榜。
一、新增失信黑名单情况
从失信黑名单主体性质看,本月新增失信自然人 211,817人,占新增失信主体总量的73.34%,新增失信法人及其他组织77,010家,占新增失信主体总量的26.66%。与7月相比,新增失信自然人数量上涨29.01%,而新增失信法人及其他组织下降35.12%(见图1)。
从失信黑名单类型来看,工商吊销企业月增量环比降幅最为明显,下降58.55%;失信被执行人、海关失信企业的月增量分别环比上涨30.76%和11.11%;限制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名单月增量环比下降10%(见图2)。
从地区分布看,本月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江苏、广东、河南、山东、浙江。全国多数地区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绝对数量较上月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江苏新增失信企业增长幅度较大,增长近60%(见图3)。
从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来看,比例较高的省份为宁夏、江苏、河南、西藏、福建。其中,宁夏新增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高,达到1.671%,且已连续四个月为全国各省份中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高的地区(见图4)。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低的五省份为青海、陕西、甘肃、内蒙古、吉林,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见表2)。
二、失信黑名单整改退出情况
从失信黑名单主体性质看,本月退出失信法人及其他组织68,595家,占退出失信主体总量的32.05%,退出失信自然人145,441人,占退出失信主体总量的67.95%。与上月相比,本月失信黑名单主体退出数量增长14.28%(见图5)。
从失信黑名单类型来看,本月工商吊销企业退出数量降幅明显,环比下降42.98%;失信被执行人及海关失信企业退出数量有所增加,分别上涨61.69%和36.36%(见图6)。
从地区分布看,本月退出失信黑名单企业绝对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江苏、浙江、河南、宁夏、广东。其中,江苏退出黑名单企业19,670家,浙江退出黑名单企业11,390家(见图7)。
从本地区黑名单企业退出率来看,退出率较高的省份为宁夏、江苏、浙江、河南、内蒙古。在失信黑名单企业退出数量和本地区失信黑名单企业退出率两个指标上,江苏、宁夏、河南、浙江均位居全国前列(见图8)。
三、重点领域失信特征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95,476条,涉及失信主体247,542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36,931家,自然人210,611人。从地区分布看,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江苏、广东、浙江、河南、福建(见图9)。从涉案金额看,78家企业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见表4)。从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数量来看,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3条以上的企业数量为2791家,其中20家企业新增记录超过50条,单个企业新增记录最高达609条(见表5)。
工商吊销企业:本月新增工商吊销企业38,353家,主要集中在江苏、河南、广东、宁夏、山东等地区,其中江苏占比高达56.90%(见图10)。
海关失信企业:本月新增海关失信企业10家,分布在广东、辽宁、江苏、陕西四省,其中广东7家,占比70%,其余三省各1家(见图11)。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本月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1507家,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1502家,自然人5人。从地区分布看,本月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江苏、广东、河南、广西、西藏。其中,江苏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数量最多,占比高达53.60%(见图12)。从违法行为看,偷税且涉及税额三千万以上的有8家(见表6),虚开发票或骗税涉及税额三千万以上的有37家(见表7)。
安全生产黑名单:本月新增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59家。从地区分布看,主要集中在云南、广东、内蒙古等地区(见图13)。从失信行为看,主要是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占比达61.02%;其次是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监管监察,占比16.95%(见表8)。
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本月新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40家,退出1家。从地区分布看,90%集中在广西、湖南、宁夏三省份(见图14)。处罚事由均为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较高,违法数额较大,相关监管机关给予企业警告、罚款并通报的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区间主要集中在5万至10万元,占比47.50%,其中罚金最高的达20万元,主要涉及3家宁夏地区企业(见图15、表9)。
涉金融严重失信人:本月新增涉金融严重失信人399家,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231家,自然人168人。从地区分布看,涉金融失信企业主要集中在福建、上海、山东、广东、安徽五省份,其中福建数量最多,达到83家,占全国总数的35.78%(见图16);从失信类型看,主要集中在严重失信债务人方面,占比达到51.72%,其次是非法集资,占比43.10%(见图17);从涉案罪名看,近82%的涉金融失信企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见图18)。
四、失信重点聚焦
(一)29家P2P平台被立案侦查
近两月来,有29家P2P问题平台被立案侦查。从地区分布看,上海涉案主体数量最多,占比达41.38%,其次是广东、浙江两地,分别占20.69%和17.24%。从案情看,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立案最多,占比高达68.97%;此外,“涉嫌集资诈骗”占13.79%,全部集中在北上广地区(见图19、20、表10)。
(二)民政部公布第六批非法社会组织
近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布了第六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共30家组织单位(见表11)。从冠名上看,非法社会组织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联合国”等“高大上”的名头。从业务范围上看,非法社会组织善于“蹭热点”、打“擦边球”,往往跟风国家战略,使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社会公众关心的热词。从组织形式上看,有的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的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还有的以“联盟”“合作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活动。
多数非法社会组织以圈钱敛财为主要目的,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收取费用,给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造成了不少经济损失,影响了市场秩序。同时,这些非法社会组织采取类似合法社会组织的名称开展敛财活动,干扰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秩序,影响了社会公众对合法社会组织的信任。个别非法社会组织还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三)住建部公布20家违法违规企业名单
2018年7月31日,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一批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共涉及20家企业,主要存在哄抬房价、“黑中介”、捂盘惜售、未批先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见表12)。
(四)公安部公布9起打击整治网络乱象典型案例
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净网2018”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查处了一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本月,公安部公布9起打击整治网络乱象典型事件,其中不乏知乎、拼多多、360搜索等知名互联网平台,其违法事实主要包括销售违法商品、传播违法信息、传播淫秽物品等。例如,2018年5月,北京市公安网安部门调查发现,“知乎”网络问答社区中以提出问题或自问自答等方式传播违法信息问题突出,涉及求购枪支、非法代开发票、网络招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制贩假证、兜售考试作弊工具等7类违法信息(见表13)。
五、失信典型案例
(一)典型“老赖”企业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废债务、规避执行已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法院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一些债务人不仅不履行义务,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对抗执行,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案例一:东莞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鑫达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18331469G ,注册时间1994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9200万港币,法定代表人杨伊仁。
东莞鑫达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合金、塑胶玩具,模具、塑胶手摇制品,是一家具有港澳台外商投资背景的大型制造业企业。
该公司连续两个月成为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数量最多的企业,仅8月份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达600余条。具体失信情形包括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涉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案件,被诉理由主要有东莞鑫达公司存在与关联公司混同用工,但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并导致员工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员工经济损失等行为。此外,该公司曾于2017年7月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电商平台销售侵权假冒商品
近年来,发展迅猛的电商平台已成为售卖假冒商品的主要途径之一。2018年2月,中消协曾通报网络购物调查体验情况,多家知名电商平台被发现涉嫌销售假货,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的要求。多家主流媒体发文呼吁,各大电商平台在摈弃假冒和山寨产品方面应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切实履行平台责任。
案例二: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拼多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090037252C ,注册时间2014年1月9日,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法定代表人孙沁。
拼多多主要经营商家入驻式的第三方移动电商平台业务。
2018年7月28日,创维集团在微博上发出严正声明,称近期在拼多多上出现大量假冒创维品牌的电视产品销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和创维品牌权益,创维官方还贴出了拼多多平台部分假冒创维品牌,包括:创维先锋、创维云视、创维嘉、创维美、创维酷酷、创维云视听、创维e家等。与此同时,不少网友发现,极易被误认为知名手机品牌vivo的“vivi”手机也在拼多多的手机搜索页面中频繁出现。2018年7月31日,上海市工商部门约谈拼多多,要求其立即展开自查自纠,对媒体反映以及商标权利人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8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要求上海市和其他相关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媒体反映的以及消费者、商标权利人投诉举报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山寨产品、傍名牌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检查,依法严肃处理。2018年8月2日至8月9日期间,拼多多强制关店1128家,下架商品近430万件,批量拦截疑似假冒商品链接超过45万条。
(三)集资诈骗P2P平台
近期网贷中介机构(P2P平台)“暴雷”事件频出,引发多方的关注与热议,其中诸多P2P平台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在集资诈骗活动中,当事平台往往会假借P2P网贷之名,以正常的投资项目为幌子,实际上玩着借新还旧,击鼓传花式的庞氏骗局,以高收益,高返佣等为噱头进行宣传,吸引广大投资者的加入,聚集的资金被其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其行为严重扰乱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挫伤市场信心,给投资者带来财产损失。
案例三:金联储(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储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95356957P ,注册时间2014年3月1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亮,实际控制人王宇宏。
金联储公司主要经营金融信息服务(未经行政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
2018年8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朝阳分局立案侦查金联储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经查:金联储公司以自建网站、媒体宣传、打电话等方式招揽客户,以上街发广告、微信宣传、搜索引擎推广等形式发展投资客户。公司技术人员拟定虚假标的,在平台发标,以P2C形式吸引投资者从线上投资,承诺收益率9%-12%。据统计,通过该平台投资人5.9万余人次,借款企业148家,涉案投资金额7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金联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宇宏,该人系金银岛(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岛)法定代表人。金银岛是以专业信息和数据为基础的大宗产品增值服务平台,成立于2004年,公司业务覆盖石油、煤炭、矿石、有色金属、钢铁、化工、塑料、橡胶等10余个种类,拥有超过120多万家企业用户,平台成交额超过1000亿元,产业链金融累计投放近600亿元。2017年,金银岛曾与九州证券达成资产管理计划,一期计划融资1.92亿元、二期计划融资1亿元,并约定在2018年7月对一期资产管理计划资金进行清算分配,但金银岛未能按期支付款项,导致计划无法完成清算,已构成实质逾期;二期资产管理计划也将于9月中旬到期,按目前金银岛资金链告急的情况来看,预计也将发生违约。曾承诺不跑路的金银岛实际控制人王宇宏已在2018年8月2日晚前往美国。
(四)不合格旅游产品
很多消费者在出差或休假旅游时,为了能顺利在外地入住,会通过网络平台事先预订酒店。在预订酒店时,有的网络平台要求消费者先交付全款,并且要求下单后不能随意取消,但消费者到达酒店后却时常发生无法正常办理入住手续、临时变更房型、入住时需要加价等情况,并且对消费者的投诉维权行为,百般辩解和推脱责任。这些网络平台没有如实陈述旅游产品属性,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不依法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四: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去哪儿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6892425D,注册时间2006年3月17日,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刚。
去哪儿网主要经营旅游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航空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公园门票销售代理等。
2018年1月,重庆张先生通过去哪儿网预订了澳门一家酒店,并按 照平台要求交付全款房费1.5万余元。然而当他到达酒店后,却被前台告知并未成功预订酒店房间,张先生联系去哪儿网客服,客服要求张先生自行联系代理商解决此事,多次沟通后张先生得以入住,但房型却与预订不符,此后又遭遇房间临时取消的情况,张先生不得已提前返回重庆。事后,张先生向去哪儿网投诉维权,工作人员回应称:“供应商说是因为您泄露预订渠道,他们无法安排房间,所以只能补偿您最后一晚房费”。2018年8月19日,央视《每周质量报道》节目曝光“去哪儿”网对代理商审核不严格,发布不合格旅游产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去哪儿”网相关负责人受到北京市旅游委约谈。
六、失信风险提示
在日常生活、工作和经营活动中,公众应提高失信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并注意识别坑蒙拐骗、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对本报告中有关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提出异议经核查存在信息错误的,“信用中国”网站将及时予以纠正。
各省(区、市)应密切关注本地区失信黑名单变化情况,加大对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失信主体应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并积极通过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接受信用修复培训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主动改善信用状况,为顺利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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