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社会信用 > 正文
分享到:
    
压缩失信空间 提高执行查控力
2018-11-30 09:11:16 来源:中国改革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建设是需要各方政府机构、社会力量、人民群体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的一个长期过程……

《论语》有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中华民族自古以诚信为立身之本,并将之传承发扬。

近年来,我国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方针及配套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作为当前国家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广东省汕头中院清晰定位法院工作,尤其是执行工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职能,将当前破解“执行难”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探索创新破解“执行难”新方法、新措施,保障法院生效裁判的有效执行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由汕头中院与汕头市发改局牵头,联合全市37家相关单位,制定出台了汕头市《关于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联合惩戒实施细则》),细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机制,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今年7月18日,该项工作全面铺开,在汕头中院召开了汕头市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工作协调推进会,汕头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蘅,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施适,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等37个单位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共同见证汕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会议结束后,汕头中院组织参与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对诚信汕头联合奖惩系统信息平台运作进行培训。

《联合惩戒实施细则》分别从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惩戒措施、共享内容及实施单位、信息公开与共享、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共享信息的动态管理六个方面作了细化规定,各参与单位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工作中各司其职、凝心聚力,共同推进汕头市信用建设体系发展完善。

充分利用大数据

畅通联合惩戒渠道

《联合惩戒实施细则》制定“平台构建——名单推送——协助执行——信息反馈”的联合惩戒工作模式,由市发改局负责构建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平台,市法院负责定期推送被市两级法院决定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他相关单位在办理具体业务中登录平台进行查询甄别,一经发现即对其进行相关限制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市发改局及市中院,形成互联互动、三位一体工作模式。

截止到今年9月,汕头两级法院已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然人7503人次,法人930家。

细化惩戒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古往今来,信誉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主体在社会活动中成败与否,信用是立身之本,失信于人不仅应受到道德上的谴责,更应受到法律上的严惩。《联合惩戒实施细则》对惩戒措施做了具体细化分类,主要包括行业准入限制、特定身份限制、特定行为限制、特定交易限制、荣誉授信限制、生活消费限制以及追究刑事责任几大方面,对被执行人生活、工作、社会活动进行全方位无死角覆盖限制。被执行人一经法院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面对的是生活寸步难行、工作诸多不利、社会活动举步维艰,甚至更为严厉的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被执行人曹某美为香港居民,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法院并处罚金4万元,但其一直未予履行,生效判决移交执行后,法院发现其在刑满释放已回港,但其对予法院执行通知不予理睬,法院决定作出限制出境通知书,限制其出境,后其在入境办理其他事务后回港过程中无法出境,遂与法院联系,深刻认识自身逃避执行的严重错误并全额履行财产刑,法院据此解除其限制出境,全案执结。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利用媒体定期集中曝光

《联合惩戒实施细则》规定,对于被法院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及法人,公开名单方式一是通过“信用中国(广东汕头)”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二是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公布。汕头中院更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一项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全媒体渠道,通过汕头中院微信公众号、汕头电视台《打开案卷》“老赖曝光台”栏目、户外大屏幕公益广告、定制失信被执行人专属彩铃等社交媒体进行定期集中曝光,令“老赖”无所遁形。该措施自实施以来已取得一定成效,个别被执行人迫于社会压力,已主动联系法院,履行相关判决义务。

被执行人游某德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汕头中院并处罚金13万元,其在缴纳了3万元罚金后对余款一直未予履行,法院在恢复进行其财产刑后,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但其一直回避执行,法院根据执行情况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由于游某德从事海员工作,迫于工作压力主动与法院联系并全额履行判决义务,全案履行完毕。

《联合惩戒实施细则》规定,加大信息化手段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整合完善现有法院信息化系统,实现网络化查找被执行人和控制财产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的互通共享机制,法院在网络执行查控方面开展与各有关部门深度合作,打破当前难以全面掌控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困境,有效解决各部门信息共享缺失问题,提高执行针对性及实效性。通过“信用中国(广东汕头)”网站实现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银联、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网络连接,建成覆盖土地、房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证券、股权、车辆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惩罚体系。

诚信者,国之宝也,民之凭也,天下之结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建设是需要各方政府机构、社会力量、人民群体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的一个长期过程,汕头两级法院将在上级法院工作指导下,主动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积极发挥执行工作职能所长,为信用中国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