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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
2019-04-09 08:32:52 来源:河北日报
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一旦发现申请人承诺存在虚假的,给予严厉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我省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
2020年底前,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提出2019年底前,各地流程精简优化到位,不动产登记数据和相关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通过共享获取,全省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7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各地不动产登记数据完善,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共享到位,各市市本级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为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通知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

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省市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要加快建设完善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满足各级政务数据共享需求,促进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及时提供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相关材料和信息,能够直接提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提取后不得用于不动产登记之外的其他目的。2019年底前实现互通共享。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各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托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推出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

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各地要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推进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税务等相关部门业务网上整合衔接,对不动产登记中涉及多个部门交叉办理的事项,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在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一次性录入全部信息,自动分发各相关部门同步并行办理,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优化登记业务流程。各地要坚决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不得违规设置前置审批环节,着力解决办理环节多、流程不清晰等问题。在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中,公示应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

精简登记申请材料。各地要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申请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统一对外公布申请材料目录。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一旦发现申请人承诺存在虚假的,给予严厉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快存量数据整合,持续开展城镇地籍测绘等补充调查,完善土地房屋登记信息,提升存量数据质量,2019年底前实现所有市、县城镇登记数据成果的完善与汇交全覆盖。各级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等部门,要将供地、规划和预销售等形成的测绘成果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共享。能够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不得另行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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