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义乌出台并施行《义乌市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对全市“一网通管”平台行政执法监管子平台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等8个监管对象实施信用监管。来自市应急管理局的消息,截至目前,义乌已有27家企业被扣除监管分81分,信用修复36.5分。
安全生产信用监管事项分严重、较重、一般、轻微四个等级,对应一次扣减“监管信用分”12分、6分、3分、1分。市应急管理局在执法监管时,若发现监管对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行为,但尚未构成必须作出行政处罚的,可通过行政执法监管子平台,依规对监管对象予以“监管信用分”扣分。若对违法失信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则按照《义乌市信用评分办法》直接扣减相应“综合信用分”。其中,监管对象存在违法违规事项被责令限期整改,到期检查发现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直接扣减“监管信用分”12分。当信用监管扣分事项达到“严重”等级时,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法依规直接扣减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综合信用分”2分。
除监管扣分,实施细则也对责任主体“加分修复”情况进行明确。监管对象通过主体自治平台,开展自检自查、自主申报、自治学习、在线考试等举措,主动提升安全生产信用意识、加强行为规范,予以“监管信用分”加分,且可用于监管扣分的信用修复。如参加业务知识在线答题考试,得满分的每次可修复1分“监管信用分”,每天最多可修复2分;主动如实参加自检自报的,每半个月可修复0.5分“监管信用分”。
“监管信用分”年度初始分为12分,记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每年底,未扣满12分的直接清零,扣分超过12分的接续进入下一个自然年度记分。最终,监管对象根据“监管信用分”受到相应奖惩。其中,信用分在36分以上的,双随机抽查几率下降200%,可免费享受生产车间安全生产体检1次、安管员合格证培训1次;信用分在0分以下的,双随机抽查几率增加100%,不得参评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不得享受安全生产相关财政奖励及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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