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家政服务业行业发展和保护各方权益,近日(19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条例将从明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立法对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服务用户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作出了规定。
上海市人大在前期立法调研中发现,目前,上海家政服务业存在一些问题,如家政服务机构呈现小而散、管理混乱的特征,不少家政服务机构只管介绍,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没有约束关系,一旦遇到用户对家政服务人员工作不满意等情况,往往无法通过家政服务机构得到很好的解决。
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会长 张丽丽:中介机构就是居间服务,它把家政员介绍给用户家庭后,实际后面就没有跟踪管理职责的,所以我们的用户家庭就是体验度就很不好,我花钱就是购买了服务,你这个机构收取了中间费,就是中介费以后什么也不管,对这些中介机构来讲,他也有他的苦衷,因为他觉得这些家政员不是我自己的员工,我花钱去对他进行培训,这些成本下去以后,他是不是长久地在我这儿做也是不确定的,我干吗要花大力气和花经费去进行培训呢?
对于这些问题,此次上海市人大通过的《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明确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并定期开展培训,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并由行业协会制定相关服务标准,来规范家政服务。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丁伟:这样就使得我们这个业态就更加的规范、透明,使各方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在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方面,《条例》还要求建立家政服务管理平台,采集并公开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今后,家政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技能证书和信用评价,用户都能一键查询。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丁伟:对于进入平台的家政服务人员,比如我们定期地给一些业务的指导、培训,现在还有一些体检,等等,还有一些商业保险,比如我们现在也是提倡、鼓励(就家政服务)专门去设一些商业保险,通过这些也来维护服务人员的权利。
此外,《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设专章规定了各方的法律责任,加强对家政服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家政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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