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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意见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
2020-02-03 10:08:59 来源:杭州网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从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家政企业培育、从业环境改善、信用体系建设、服务规范管理、服务创新引领等方面,对家政服务业发展作了全面规划。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从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家政企业培育、从业环境改善、信用体系建设、服务规范管理、服务创新引领等方面,对家政服务业发展作了全面规划。

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人才可参加职称评审

说起月嫂、保姆等家政服务人员,大家担心的还是从业人员素质不够高。因此《意见》首先对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作出规划和规范。

比如,要推动1所以上本科高校和20所以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鼓励其他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选修课程。

2022年,全省培育10家左右影响力较大的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组建11个省级家政服务业产教联盟。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

同时,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2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人才,可参加职称评审,纳入人才统计范围,享受有关人才优惠政策。

《意见》特别提出,要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

大学生创办家政企业补贴10万 到家政企业就业补贴3

要提升家政行业整体水平,人才是关键。《意见》提出,要加大对高校大学生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补贴支持力度。

比如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家政企业,给予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家政企业就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不超过3年的就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集中配租,通过市场租房居住的,政府给予租赁补贴。

推荐优秀家政从业人员参加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等评选表彰;对获得上述奖励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类、二类)、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家政从业人员,分别推荐和纳入国家、省级高技能人才评定范围,并在积分落户等方面给予照顾。

雇主可实时查询家政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

雇主雇佣家政服务人员时,最想了解的是他们的信用信息:比如,这个人之前有没有被投诉过,有没有不良嗜好等。

《意见》规定,要建立全省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归集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并按规定共享可公开的信用信息。

要建立家政企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推动省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安相关信息系统等的对接,将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接入“浙里办”平台等赋能端口,按规定向消费者提供便捷的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等查询服务。

还要探索建立定期发布家政企业、从业人员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家政服务联合奖惩体系。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提供融资、租赁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未来社区里,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将成为标配

家政服务业太健康可持续发展,最终要全方位融入市民生活。

根据《意见》规划,未来社区规划建设中,要统筹设置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内容。在城市新建小区建设中,同步建设或预留家政服务网点设施(场地)。鼓励把家政、养老等生活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同时要创新家政服务业态,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研发智能家政机器人。

《意见》还提出,要加大对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力度。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和的50%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同时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适用范围,自2019101日至2021 1231日,允许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对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予以社保补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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