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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布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申报单位名单
2020-09-16 10:10:4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部署,结合保市场主体与提振消费信心的需要,今年5月起,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启动辽宁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部署,结合保市场主体与提振消费信心的需要,今年5月起,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启动辽宁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首创政府为企业诚信自律搭建创建公示和监督平台,按照“部门推动、企业主导、自主承诺、多方监督、失信惩戒”的原则开展创建,探索企业自我承诺诚信经营,并接受社会监督的保健食品社会共治新模式。

目前,全省申报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单位总数12123家,其中示范店186家、诚信店11937家。9月15日起,申请创建单位名单正式通过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和省局微信公众号“辽宁市场监管”对外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评价。各地监管部门对发现问题的申报企业将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本次创建活动借鉴了合格评定行业的国际通行做法,重在企业自我承诺、自我声明、自我负责,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创建,让保健食品经营者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向社会公示自我承诺,避免出现企业成功入选以后可能会疏于自我管理等问题,进一步推动企业牢固树立“我承诺,你监督;我失信,受惩戒”的诚信意识,营造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活动进行两项创建,即“诚信店”创建和“示范店”创建,示范店是在诚信店的基础上进行创建的。申报诚信店需要满足证照齐全有效、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不能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不进行欺诈和虚假宣传等5个基本条件;申报示范店需要在此基础上,具备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专区)展示总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设有视频监控系统等3个基本条件,并符合《辽宁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标准(2020版)》规定的9项标准。

本次创建活动区别于以往其他活动的最大特点就是,创建结果由“民选”而非“官选”。此次创建活动,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为企业自我声明、自我承诺、诚信自律搭建了全省统一的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公示和监督平台,在平台上将创建企业长期向全社会公示,每一位消费者都是企业的监督员,监督工作永远在路上,倒逼企业时刻践行承诺、落实责任,监管部门不搞评比,不做验收,切切实实把评选的权利交到了每位老百姓的手中。

企业在平台自主申报后,辽宁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公示平台为每家企业自动生成一个“诚信码”。“诚信码”为“一店一码”,是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为企业量身打造的“身份证”,是企业保健食品安全的“健康码”,更是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的“一码通”。消费者关注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辽宁市场监管”,进入“创建公示”,输入要查询的企业进行搜索,即可获取该企业的“诚信码”。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在申报企业线下店铺的保健食品货架上看到“诚信码”。

消费者扫描企业“诚信码”后,就能对该店的基本信用信息、在售保健食品的产品信息进行即时查询,在示范店还能免费领取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单。同时,“诚信码”内设置了消费者监督与评价专栏,消费者如发现创建单位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例如销售专区摆放非保健食品、夸大产品功效等现象,可以及时通过“诚信码”进行评价、提出建议,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收到后会及时进行处理。

1120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将对全社会监督评价后符合条件的保健食品经营者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布名单,这些创建成功的企业可以在店铺悬挂示范店或诚信店牌匾。今后,该项创建活动将每年举办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带动、鼓励更多保健食品经营者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通过每家企业的自我约束,提升整个行业诚信自律氛围,从而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开展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是推动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这是辽宁省保健食品经营监管一次新的探索,助力有效解决监管人员有限,从而导致发现问题受限的现实问题。参与创建的企业积极自愿向社会公开承诺,勇于承担责任,勇于为消费者负责,因此,广大消费者、全社会除了给予监督外,也要对勇于对社会公开承诺、勇于对消费者负责的企业给予适当的鼓励和支持,对可能出现的不足包容对待,支持企业尽快整改,给予企业更多成长的空间,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健全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特殊食品安全诚信创建制度、企业公开承诺制度、经营场所五公示制度、“诚信码”制度、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及普法制度、从业人员抽查考试制度、消费特别提示制度等常态化监管工作制度,规范和促进企业诚信经营,逐步提升行业的诚信自律和依法经营能力,有效提升特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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