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社会信用 > 正文
分享到:
    
央行: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征得本人同意
2021-02-04 09:31:13 来源:征信中国
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并明确告知信息主体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信息来源和信息范围,以及不同意采集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等事项。

信息泄露是不少人都碰到过的烦恼。那么征信会不会存在泄露我们个人信息的情况呢?不久前,央行公布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信用信息的采集、保存、使用等都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

央行相关人士表示,我国征信业已进入快速发展的数字征信时代,但由于缺乏明确的业务规则,导致征信边界不清,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出现。为提高征信业务活动的透明度,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对信用信息和征信业务做了明确规定。

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征得本人同意

征求意见稿规定,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并明确告知信息主体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信息来源和信息范围,以及不同意采集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等事项。信息必须按照与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超出约定用途的,应当另行取得同意。信用信息应当用于合法、正当的目的,不得滥用。

央行将推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暂行办法

未来,央行还将推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暂行办法》,以更大的力度来规范个人信息在金融领域里的依法合规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也表示,我国将严格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严肃查处泄露、篡改、毁损、窃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买卖信用信息的违法行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