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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满洪:建议制定《信用建设促进法》
2021-03-12 09:34:35 来源:源点credit
对于《信用建设促进法》的基本内容,沈满洪建议可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方面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沈满洪认为,鉴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国外成熟和优良的立法经验也可以成为我国立法的参考来源。但他指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国外相比,具有不同的国情基础和时代环境,不能照搬照抄他国经验。

对于《信用建设促进法》的基本内容,沈满洪建议可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方面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其中,政府特别要把握好统计诚信预算诚信政府购买诚信,确保政府的公信力;而对于商务诚信,则要牢固树立契约社会的理念,以降低交易费用,充分释放国内大循环的红利;社会诚信层面,沈满洪提出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建立信用档案制度,记录每个居民所有的信用状况;司法公信建设主要针对公安、监察、法院等部门及其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司法失信严格追责、终身追责的理念,并采取相应的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信用建设既要运用法治的强制性手段,又要运用德治、自治等引导性手段。”沈满洪呼吁,要坚持多措并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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