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今年第一季度在餐饮环节共抽检食品及相关产品367批次,经检验合格341批次,合格率为92.92%。但其中,超过四成大米及米制品镉含量超标。18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通报了镉超标的8批次大米及米制品生产厂家、品牌标识。但是对于产品流向及查获数量则仍未公开。
公布8批次镉超标厂家、品牌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16日公布餐饮环节一季度食品抽检数据,在抽检的18批次米及米制品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镉超标。但是并未公布所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名单。有媒体采访报道称:“市食药监局表示,不便透露被检出镉超标大米的品牌。”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7日晚公布了四家被检米及米制品镉超标的使用单位及其镉含量,但是仍旧没有公布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品牌及生产厂家。
在又经历了一天的舆论拷问之后,18日晚,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情况。分别为:湖南攸县大同桥镇大板米厂生产的“高安大米”2批;无商标名大米1批;湖南攸县高和夏生大米厂生产的“高安大米”1批;湖南衡东县大浦镇东洋米厂生产的无商标名大米1批;湖南攸县石羊塘日星大米厂生产的“好日子”珍珠米1批;东莞市道滘(jiao)金盈米制品厂生产的“东莞米粉”1批;东莞市道滘联合米制品厂生产的“翠竹排粉”1批。
但是对于产品流向及查获数量则仍未公开。
广州食药监局被疑充当“保护伞”
这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躲猫猫”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今年2月底有媒体报道湖南部分镉超标大米流入广东,广东省卫生厅在通报镉超标大米流向时称“部分退货的问题大米由湖南经销商销往广东省个别地区用于饲料用粮”。什么是“个别地区”?至今仍旧未公布相关信息。
部分消费者质疑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故意隐瞒重要食品安全信息不得不让人怀疑其动机,认为其是在充当不合格产品的“保护伞”。 综合新华社、《齐鲁晚报》等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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