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食药安全 > 正文
分享到:
    
有关专家解答食品安全标准热点问题
2013-07-11 09:03:49 来源:糖酒产业网

开展评估研究 完善食品污染物安全标准

问:南方大米问题很受关注,现在有没有关于重金属对公众造成危害方面的评估?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研究员:在大力治理重金属污染方面,卫计委是一个参与部门。食品污染物的安全标准已经公布了,卫计委会对这些标准进一步开展跟踪评估和研究,根据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标准。另外,卫计委也在开展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在全国布置了网络,一旦有类似于重金属引起的疾病情况,在监测网中会收到相关信息。

标准清理整合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

问:如何整合一个唯一强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研究员: 对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和唯一性在《食品安全法》的第三章已经很明确,其中第二十条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的范围有8条。这8条是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过程中所依据的最重要的一个法律规定。按照构建标准体系的要求,在食品安全标准中,除了有风险评估标准制定的风险评估指导原则之外,标准体系基本上分为四个大部分:一是基础标准;二是产品标准;三是卫生规范,这部分标准是保障在整个食品生产过程中来确保产品合格的一个最基本的保障;四是检验方法,所有和产品标准、基础标准、限量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

按国情制定标准 兼顾公众健康行业发展

问:标准制定过程中是否会参考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

王竹天: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一直在对国际上的标准进行对比研究,对于发达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也在研究,最重要的是在比较风险评估的方法。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要按照国情来制定标准,按照我国的风险评估方法来科学设立标准,不仅仅是要保护公众健康,还要促进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就是说,两头我们都需要考虑。标准制定过程中借鉴更多的是国外先进的评估方法、科学设立指标的理念。要与发达国家标准相互借鉴,同时食品安全标准清理结合完了之后,还会履行WTO的通报程序,要和世界各国在标准层面上进行一个沟通,对风险评估理念以及风险评估方法进行相互交流。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