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食药安全 > 正文
分享到:
    
青海省建立食药安全“黑名单”制度
2017-05-12 08:54:02 来源:华夏经纬网
针对青海省食药领域存在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挂靠走票等突出问题,加大日常监管和监督管理力度,尤其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和曝光一批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食药安全“黑名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5月8日,记者从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政府“会战黄金季,迎接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在巩固深化一季度工作的同时,青海省食药监局提出了“深化六个强化,开展一项行动,实现四个目标”的二季度工作会战任务,确保上半年工作时间任务双过半,以优异成绩迎接青海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继续督促落实好8个地区和46个县每千人4份的食品质量安全抽检经费;督促落实8个地区基层监管机构人员编制回调工作;继续抓好46个县(市、区)、198个乡镇监管所职能整合工作,实现基层“三合一”监管职能的有效对接;继续抓好基层监管人员尤其是县级监管人员培训工作,二季度完成3期260余人次的培训任务。

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及青海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九有一公开”、药化生产经营企业做到“六个落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的保障条件;加快推进32个食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可靠的消费服务。

全力推动西宁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8个市县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对照5个方面36项创建任务以及把“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纳入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任务的要求,全面完成“1+8”二季度的各项创建任务。

针对青海省食药领域存在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挂靠走票等突出问题,加大日常监管和监督管理力度,尤其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和曝光一批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食药安全“黑名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文章